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渊0871-657189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云南石油分公司易捷大理仓新建项目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石油分公司易捷大理仓新建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石油分公司易捷大理仓新建项目已由《关于云南石油分公司新建易捷大理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24〕13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石油分公司易捷大理仓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新建 6800 平米单层钢结构中央仓,新建门卫、辅助用房、月台,同步增加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停车场充电车位,尾气液储存分装区。WCS 仓储控制系统及 WMS 仓储管理系统,库内设备设施等。
②新建消防水罐,配置消火栓水泵、喷淋水泵。新建 1 座 箱式变电站(含变压器)和柴油发电机组。扩建出入库道路。
③配套土建、电气、自控、电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等专业设施。
2.2招标范围:云南石油分公司易捷大理仓新建项目工程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服务内容:
①项目必须现场勘查,有商品、仓库利用率、物流动线、门店数据分析、物流配送中心特性数据分析、投资概算。
②编制基础设计文件及概算。基础设计包括勘查布点图及勘察要求、设计总图(含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含设计说明)及概算。基础设计应满足规范标准及审查审核的要求,作为依据性文件,应满足编制相应报告及地方规划报建的要求。
③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消防设计专篇、安全专篇编制工作(涉及需要评审的需包含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过规委会前的评审及专篇评审)。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各阶段“三同时”、规划报建相应技术服务。
④配合招标人完成内部的基础设计审查,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⑤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含招标答疑)及提供技术资料、设备材料采购技术咨询等。
⑥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根据施工进度至少派1名专业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
⑦根据招标人审定的仓内规划方案,编制本项目整体的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等完整文件。
2.3服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各阶段工作须满足招标人需求。
2.4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提交基础设计成果,基础设计获批复后25天提交详细设计。
2.5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云西货运站旁。
2.6质量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须提供能够体现设计范围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5 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须提供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须提供能够体现设计范围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须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须提供书面承诺)
3.5.2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①主要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不少于以上专业))负责人持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须提供能够体现设计范围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③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承诺函)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函)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3.7 书面承诺要求:
①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时限出具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施工现场服务。
②发生设计变更(不论是设计单位还是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需要设计配合时,承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答复或到场积极配合的承诺。
③设计报价应考虑到以后发生的各类情况如优化设计、设计变更和施工配合等。中标后设计单位不得对设计费用提出任何增加需求。
④因发生重大设计缺项、漏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甲方委托内容完成相应设计的;因设计疏漏导致项目功能缺失不全或达不到预期的;设计图纸存在详图不全、做法不全的)造成超概15%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调减设计费。
⑤承诺已知晓云南石油承包商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愿意按照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承担损失索赔。
⑥承诺服从中国石化承包商双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及云南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⑦承诺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凡属设计内容范畴均需要出具对应的材料、做法、检验要求,不可使用相关文件名代替。
⑧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及规划部门反馈修改意见修改规划设计方案。
⑨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及施工图审查反馈修改意见修改施工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打款凭证,发送邮件1098085972@qq.com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3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工本费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公司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多功能厅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865号
联系人:黄缌
联系电话:0871-6311624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罗渊、徐乐乐、刘正航、赵伟宏、李鑫、雷海生
联系电话:0871-65718952
邮箱:10980859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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