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第二次遴选《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研究机构的公告
金额
21.0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第二次遴选《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研究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12个重点产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琼府函〔2016〕1号)提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对“现代物流业”进行统计,具体负责工业、批发零售业等方面统计的要求,拟公开遴选承担《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课题研究重点
(一)按照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要求,我省建立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运用经济管理和统计学理论,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物流产业领域物流统计数据,进行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定时按季、年对全省社会物流总额、社会物流总成本、社会物流业务收入等核算数据进行分析。
(二)根据物流统计数据,分析我省物流领域中经济、管理活动数量关系的内在规律性,申报单位要建立海南省工业和批发零售业物流状况统计报表制度,提供质量较高的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2024全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及2024年现代物流业半年度、全年物流业发展报告,以上材料分别于2024年4月底、7月中旬、10月中旬,2025年2月初提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课题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化研究队伍,具备较扎实的物流研究理论基础,较丰富的物流领域课题承担经验,应较为全面了解海南物流发展工作情况。为保障我省物流统计工作与国家物流统计工作相衔接,申报单位宜具备与国家对口的全国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四)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物流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50%。
(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近5年参与过物流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六)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申请,一式四份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32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570204,请提前电话告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八)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课题预算21.04万元(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九)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期间,视工作需要将听取半年、全年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沟通。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32室
联系电话:0898-65342595,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研究遴选评分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12个重点产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琼府函〔2016〕1号)提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对“现代物流业”进行统计,具体负责工业、批发零售业等方面统计的要求,拟公开遴选承担《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2024年海南省社会物流统计课题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课题研究重点
(一)按照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要求,我省建立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运用经济管理和统计学理论,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物流产业领域物流统计数据,进行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定时按季、年对全省社会物流总额、社会物流总成本、社会物流业务收入等核算数据进行分析。
(二)根据物流统计数据,分析我省物流领域中经济、管理活动数量关系的内在规律性,申报单位要建立海南省工业和批发零售业物流状况统计报表制度,提供质量较高的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2024全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及2024年现代物流业半年度、全年物流业发展报告,以上材料分别于2024年4月底、7月中旬、10月中旬,2025年2月初提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课题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化研究队伍,具备较扎实的物流研究理论基础,较丰富的物流领域课题承担经验,应较为全面了解海南物流发展工作情况。为保障我省物流统计工作与国家物流统计工作相衔接,申报单位宜具备与国家对口的全国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四)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物流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50%。
(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近5年参与过物流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六)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申请,一式四份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32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570204,请提前电话告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八)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课题预算21.04万元(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九)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期间,视工作需要将听取半年、全年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沟通。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32室
联系电话:0898-65342595,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研究遴选评分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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