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独支”百年纪念展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九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温独支”百年纪念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C-20240607001
项目名称:“温独支”百年纪念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温独支”百年纪念展,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70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www.zcy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5)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档案馆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136弄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88610252
质疑联系人:彭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566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九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1509室(S1德政站旁)
传 真:0577-868132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杰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02662
质疑联系人:15258463199
质疑联系方式:138688887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彭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附件信息:
【06.21改定】“温独支”百年纪念展布展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律师修订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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