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台车招选回收机构(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300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09cl241435
预算金额3000.00元
招标联系人-185860959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1台车招选回收机构(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CL241435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30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津AX5513 注册日期 1993-08-01 年审期限 2024-02
品牌型号 相格海姆5.7LV8 发动机号码 津公0003304 车架号 津公架0002791
排量 5.7L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自动怀挡
里程表公里数 117170公里 车辆类型 轿车 车辆颜色 黑色
车辆现状 商业险 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交强险 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违章情况 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其他情况 该车购置于1993年,当年未施行办理登记证书,只有购买发票。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00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08-30
评估机构 包头市华晨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30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4年第21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中选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报废机构办理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公告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资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参选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内蒙古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开户行许可证)及实物资产参选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5、最终中选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报名上传材料原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6、所有意向方的报价均以竞价结束前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下设分公司(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标的交割

中选机构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报废注销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车辆交接前中选机构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部分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招选服务费。

4、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交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完毕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交接。

5、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如因委托方缘故,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6、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参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参选机构退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委托方需承担中选机构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中选机构须提供正规发票)。

7、中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杨凯 13947266136。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30 09:00:00 至 2025-01-06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900.00元,截止时间2025-0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委托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接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经委托方向中心提交已完成标的交接完毕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2-30 09:00:00-2025-01-0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39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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