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原装备制造分公司生产用车租赁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tpfw6227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建勋13943810752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婷婷0459-5394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松原装备制造分公司生产用车租赁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松原装备制造分公司生产用车租赁; 1.2项目编号:2024TPFW6227; 1.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1.4计划投资:人民币22.5万元(含税); 1.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8月31 日 ; 1.6项目概括: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松原装备制造分公司承揽油田内部单位单、双梁及龙门式起重机维修业务用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举升车)2台、产品售后服务及市场调研、开发等交通需求用轿货车(皮卡)3台。 1.7 非招标采购范围: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松原装备制造分公司单、双梁起重机维修业务用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举升车)2台、产品售后服务及市场调研、开发等交通需求用轿货车(皮卡)3台。设备租期为1年,估算金额人民币22.5万元(含税)。租赁价格包含车辆年检、保险(全险)、保养、修理费、折旧等全部费用(不包含承租期间正常使用中发生的车辆燃油、过路过桥费、驾驶员人工费、车库等费用)。
项目单位: 装备制造集团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服务商应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服务商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服务商需提供至少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举升车)2台、轿货车(皮卡)3台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机动车统一发票,二手车需提供二手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 4、服务商应承诺成交通知书下达后对租赁车辆安装满足油田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并将此条款并入合同条款中。 5.要求服务商须承诺:①提供的设备满足第五条中所约定条款;②本次谈判提供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③无条件保证48小时(含节假日)应急维修、保养等服务;④如果在设备验收和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服务商有违反①②③承诺的情况,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商同意接受业主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业主带来的一切损失。 6.服务商须承诺: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服务商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7、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2024 年08月1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领取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引起的无法购买/领取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3.2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平楼招投标服务大厅。企业法人本人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领取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领取时间,因服务商引起的无法领取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提示服务商自行携带U盘,用于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 3.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项目单位联系人: 许建勋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9438107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婷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9-539447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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