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岩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林蔚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公告正文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JSZC-321311-HONG-C2024-0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4 04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311-HONG-C2024-0002

2.项目名称: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9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31.5万元/500批次,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宿豫区范围内全年食品安全抽检数量,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3000批次。本项目推荐6名成交供应商,每名成交供应商承担500批次的抽检任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0323日至 2024年032917:30。

2.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磋商的,应按包分别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0479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12号

联系:张岩

联系方式:0527-84456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4楼

联系人:吴林蔚

联系方式:052781238009、17851855988

八、其他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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