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交询价采购-2022-008
预算金额16.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32部4G酒精含量检测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高交询价采购-2022-008
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4G酒精含量检测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63200元
   最高限价:163200元
   5.采购需求
(1)功能名称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功能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酒精传感器
不少于两个大尺寸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以保证良好的使用性能及寿命。
2
显示屏
仪器应采用高清TFT 彩屏3.2inch(含)及以上,≥320x400点阵液晶,阳光直射下亦清晰可见。
3
测量数据关联性
为保证筛查的数据可以和取证的数据有很好的关联性,酒精检测仪须具备主动模式及连续快速排查模式。连续快速排查最快可以在1秒钟内完成测量,快速找出酒驾嫌疑人再用主动模式进行测试取证,保证测量数据的关联性。
4
输入方式
为使用方便,仪器通过触摸屏方式进行文字输入,输入内容为姓名,地址,车型,车牌号,警号,驾驶证号等。为方便输入,当输入车型时,屏幕上会显示出所有车型的列表,通过触摸点取相应车型来完成车型输入。
5
显示方式
为缩短执法人员对新产品的熟悉过程,方便使用,仪器中菜单功能需要参考智能手机的风格,主菜单中各菜单项采用图片形式排列显示,点击图片即可进入到该菜单项,以方便使用。
6
打印
为方便打印,打印机必须与酒精检测仪主机一体,不用另外配置单独的打印机。
7
手写笔
仪器带有触摸手写笔,触摸手写笔通过挂绳固定在仪器上。
8
主动模式时测量范围
0-500mg/100ml BAC。
9
主动模式时精确度
能够满足酒精检测仪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
10
吹嘴类型
排查模式时不用任何吹嘴,主动测量时吹嘴防倒吸功能(单向阀结构),保证使用安全。
11
检测模式转换
排查模式时检测到空气中有酒精,将自动转为主动模式。
12
排查模式时的测量时间
仪器分析测量最快≤1s,可以在1-10s之间进行设置。
13
语音播报
为使用方便、更好地体现人性化,测量完成时有语音播报测量结果。
14
报警
排查模式时有三级报警,同时可用数字及波形曲线来表示检测过程中的实时测量数值及结果。
15
电池
锂电池,一次充电后≥1000次测量。为方便携带,充电必须在主机上进行,不需要额外的充电座。
16
气体排放方式
主动模式时吹嘴排出的气体朝仪器底壳下面排放,吹出气体不会正对操作人员以保护操作人员的健康。排查模式时仪器外壳底部上要有排气孔,便于从进气口抽取的气体能通过排气孔直接排出到仪器外面,防止排放在仪器内部腐蚀仪器部件。
17
照明
设备前端配置LED照明灯,便于使用者在夜间查看证照。
18
数据存储
存储≥10,000次测量结果,存储数据通过普通USB线传输到电脑上。
19
其他配件
须配备可容纳酒精仪高级尼龙背包1个,USB充电器1个,点烟器接口充电器1个,不少于50个吹嘴,不少于6卷打印纸。
20
无线传输
测量结果支持通过4G实时远程无线传输到后台服务器。
21
管理软件对接
为加强酒驾管理,呼气酒精检测仪必须接入采购人原有设备酒精测试管理软件。
22
检测证书
产品须通过按GB/T21254-2017《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国家标准执行检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公安部检测报告。
23
设备标定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设备相对应的由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首次标定检测报告。在设备使用中须配合采购方做好年度标定检测工作。

(2)质量要求:全新,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公安部检测报告;
(2)提供所有设备相对应的由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标定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需求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录“河南高速交警网
(http:/hngsga.hnga.hen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门卫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五、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符合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4)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自拟)
(5)售后服务承诺;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请于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2022年12月8日9时前启封无效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203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高速交警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小组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资质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采购需求、货物质量和相关服务),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2.响应人的总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应包括货物、税务、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运输等一切费用。
3.本次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参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50011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  间:2022年12月4日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4G酒精含量检测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高交询价采购-2022-008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元
交货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交货地点
 
备 注
 

注:后附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总计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总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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