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艺术学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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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艺术学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09-30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GC[GK]2021006的福州市艺术学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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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履行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履行服务要求 | 3年 | 按照招标文件履行服务标准 | 194446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肆佰陆拾捌元整元(¥19444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新区英洲路80号(福州市艺术学校内);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州市艺术学校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价为195万元,其中每年最高控制价为65万元。要求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项目简介 坐落位置: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甘蔗街道英洲路80号 总建筑面积:约24505平方米 ; 占地面积:约33517.26平方米,约50.3亩; 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行政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2854平方米)、教学楼2幢(建筑面积9285平方米,含图书馆、心理咨询室及师生活动室)、学生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5721平方米,含值班室2间)、剧场1幢(建筑面积6645平方米)、所有道路、运动场地、空地、绿地及附属设施。 服务内容:综合管理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的运维管理服务、楼宇(含宿舍)管理、楼宇安全防范管理、后勤杂务、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2、乙方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故乙方报价中必须包含五险的费用,且不能低于福州市规定最低缴纳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满足该项规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综述 (1)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 ①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立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服务。 ②做好物业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辖区内物业档案资料齐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③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减排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④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设立服务中心(物业处),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报修等,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解决。 ⑤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物业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甲方认定后发布实施。 ⑦物业人员统一着装(经甲方确认后购买),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⑧密切配合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运动会、校级晚会、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来校检查考察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⑨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 ⑩每半年至少征询1次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接受甲方监督,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2)校园卫生保洁服务 校园保洁服务是指物业校园环境的清洁和保持。包括: ①校园公共场所:即校园围墙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区域(含绿化带中乔木自然落叶、枯枝、各种垃圾)。 ②楼宇保洁:除学生公寓室内、文化课普通教室、实训剧场内部、办公楼教职员工办公室外的其他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场所。 (3)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维护。是指在日常服务管理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空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不含食堂、超市、实训保管室室内空间),按照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维修维护保养(提供单价不超过500元维修所需的五金配件),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防止发生设备运行使用安全事故。 ①供电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供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是指对学校所有的供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管理。是从供电企业与学校电网分界点开始,对学校电网及变配电设备进行的管理与维修。包括:校园供电网路安全管理、变配电室设备、发电机房设备的安全管理、供电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②给排水、排污系统,消防水池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是指对学校所有的供水和排水、消防水池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与维修维护。 ③供热系统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负责除空气源系统设备政府招标合同和设备供 应商承诺的保修项目内容外,合同质保到期后,自然即行无缝对接上述项目内容(除学校对专业或特种设备委托专业公司维保外),及其他服务管理项目。 (4)楼宇管理综合服务 4.1校园楼宇(含学生公寓楼、教学行政辅助楼)管理综合服务。是指根据学校的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内容,按照高校后勤服务管理质量要求标准,科学合理安排新生、毕业生、实习生等住宿、公寓服务安全管理,及相关的卫生清理保洁、宿舍卫生及违规电器的检查、资产的配置、维修、领用、回收、登记工作等;对校园的教学、实验、实训、行政办公楼和辅助用房,实行24小时值班看管,负责管理维持楼宇教学、工作秩序、巡查水电使用运行情况、报告清除不规范的障碍物、墙面附着物、检查教室锁闭情况,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和教学秩序等综合性保障服务活动,确保各楼宇安全。 (5)楼宇安全防范管理 5.1楼宇安全防范管理是指根据高校楼宇安全防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委托授权,负责楼宇内的人身财产、设备资产安全管理,重点要加强电梯(货梯)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工作以及各种设备的检修维保工作,做到人员落实、操作规范、突发情况有处置预案,协同学校共同做好各类安全防患工作。 (6)校园绿化养护管理 负责校园一、二期所有绿化养护、含浇水、花草树木整形、修剪作业、防治病虫、施肥等。其主要职责是: 1、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适时施肥、施水、松土、防冻、防高温、防旱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2、搞好校园绿化区内的行道树、绿篱、花池、花带的修剪、整型,做到形状逼真,整齐美观,并将修剪下来的枯枝、坏叶等杂物进行妥善处理。 3、绿化垃圾(枯枝落叶;草屑、杂草;生活垃圾;石块等硬质垃圾)必须随时进行绑扎、装袋,做到日产日清,不能使垃圾过夜裸露堆放在路面、人行道、花基、绿地或随意乱堆、乱倒,树木挂有杂物垃圾,或干枝、折断枝条的,应立即清理,并自行将垃圾清运到区环卫部门指 定的垃圾中转站,以免滋生蚊虫细菌和产生异味。不得就地焚烧绿化垃圾。 4、搞好学校花木的虫害防治,定期对花木进行防虫、杀虫、刷浆等工作。 5、及时处理非正常气候造成折断树木、花卉的清理工作,对折断、枯死花木要及时补苗。 6、做好工具、化肥、农药、汽油的保管。做到出库入库手续清楚,并提醒用药、用肥分量,注意用药、用油安全。防止浪费现象。 7、爱护工具,负责剪草机等机械部件的简单维修、检查工作。做好工具房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8、熟悉绿化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懂得立体绿化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空间,合理分配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大棵灌木,做出生动活泼的造型,丰富校区绿化内容。 9、在草鱼防风、防汛、应急演练时,提前做好花草树木支护加固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大损失。每年6月初,高大树木的树枝必须修剪并加固到位。如遇树木刮倒,需及时扶正或外运。在必要时,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甲方校方抢险、应急。 10、根据校方要求,对于小范围绿化缺失区域进行优化、补种、移植等工作。 11、不得将工具、设备等乱摆乱放,必须存放在工具房或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12、为办公室提供适宜的绿植,起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并养护到位。养护过程中花草树木未成活的,需负责补种。 13、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每天工作时间应保证在岗在位。 14、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期末演出物资的搬运、少量办公家具及其他器材搬运服务)。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公楼及二期教学楼公共区域日常消耗品的采购 7.1负责办公楼及二期教学楼各层卫生间及茶水间内的纸巾、洗手液等消耗品物品的采购及更换。(品牌需甲方认可的) (8)剧场服务管理 8.1对部门主管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指令,认真落实上级指 定的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好演出前的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负责一切剧场管理事务,协作做好各部门协调统筹工作,合理分配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对本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包含剧场地下室配电房及消防水池),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本区域良好的工作状态,熟悉本区域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及各项功能区域的服务知识,对剧场各区域进行经常巡视,及时开关剧场大门及通道,发现、处理任何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人员配置和素质要求:共计15人 (1)区域主管配置1名,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操作计算机。 (2)楼管员配置2人,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初中以上学历,无不良嗜好;负责管理各楼宇,每周上班6天,每天上班8小时,夜间采取轮流值班;维持各楼宇教学、工作秩序、检查水电使用运行情况、清除走廊通道障碍物、检查教室锁闭情况,确保各楼宇安全。 (3)水电工配置2名,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限男性,至少有1名电工持高压进网操作证,其余带电操作人员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有水电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 (4)卫生保洁人员配置7名(新旧教学楼各一名、办公楼一名、宿舍楼一名、剧场一名、外围两名),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保洁工作的优先。按职责分工做好各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 (5)绿化兼杂物工配置2名,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及学校期末考试道具、小型演出物资及零星办公家具的搬运。 (6)剧场管理人员1名,负责剧场大小事务,检查水电使用运行情况,确保水电安全。清除走廊通道障碍物、检查剧场门锁情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学校监督委员会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服务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办法》,对照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规范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如测评成绩不合格,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出具验收意见。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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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3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4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5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6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7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8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9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0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1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2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3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4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5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6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7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8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19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0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1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2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3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4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5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26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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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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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33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34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35 | 2.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36 | 3.75 |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月初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核,若按合同完成工作,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实际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若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整改,并按相关合同条款处理。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缴交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经过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3年。自2021年 08月 20 日至2024年 08月19日。
10、违约责任
学校服务项目委托管理,双方按合同履约,违约责任如下: (1)托管期间,甲方发生财产被盗,或者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因未能及时发现和排查而造成损失的,根据责任认定,属于乙方原因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直接从物业服务管理费中扣除;若乙方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损坏的,乙方应足额给予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达标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被监管人员现场发现取证(现场拍照、摄像存档),并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微信等通知乙方组织整改而未采取整改措施的,同一问题连续2次被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师生报修,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组织维修处理被有效投诉的;每发现1起扣减乙方当月物业服务费总额的0.1%;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托管项目量化指标,每项扣减当月物业费总额的1%。 (3)甲方监管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至少每学期组织1次满意度测评(师生代表对乙方完成委托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如在1学年内测评满意率连续3次低于60%的,将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乙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和降低服务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暂扣部分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招投标承诺的管理目标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5)高杆灯、庭校灯、草坪灯、屋面射灯、景观灯(含桥梁景观灯)等各种装饰灯具,发现2盏以上(含2盏)不亮,经口头或书面要求后,24小时内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扣减当月物业费500元;草坪灯3盏以上(含3盏)不正常亮灯的,经口头或书面要求后,24小时内未整改或整改到位的扣减当月物业费200元。 (6)员工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号牌,每人扣减当月物业服务费20元。 (7)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托管项目量化指标,每项扣减当月物业费总额的1%。 (8)未按校方岗位要求投入规定人数及要求的标准条件配置的,甲方视具体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性扣减物业服务费,属不按岗位名 称(工种)人数配置的,则按其减少金额的两倍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属不按岗位名 称(工种)标准条件配置的,则按其减少金额的单倍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同时责令乙方在次月前采取纠正措施,次月前拒不采取前述纠正措施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保洁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教室保洁和课桌椅整理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200元;教室楼管员未按时发放教室讲台中控台钥匙影响教学活动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500元;未按规定时间打开教室影响教学活动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500元;因未按规定时间关闭教室房门,导致讲台中控锁被敲损毁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1000元。 (10)公寓和教学行政辅助楼宇楼管员上班时间擅离岗位,10分钟及以上的,每人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500元;发电机房值班电工(即3个发电机房,每个机房配置1个夜间值班电工),夜间擅离工作岗位或无人值班的,被发现每人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1000元;校内发现水龙头、冲水阀损坏不出水、失控滴水或排水、洗手池或小便池排水口(地漏、下水管道、大便坑、屋面排水)堵塞或滴漏,经口头或书面要求后未及时维修的,每个扣减当月物业费50元;卫生间门板破损、配件缺失、损坏,经口头或书面要求后未及时维修的,每个扣减当月物业费50元;走廊通道照明灯泡不亮、照明开关面板破损失灵未及时更换,口头发出整改警告后,24小时内未更换处理的,每个扣减当月物业费50元。草坪、人工绿化地被植物中,每平方米发现1件(个)杂物、垃圾,口头发出整改通知警告后,1小时内未做出清除响应的,扣减当月物业费50元。 (11)窗帘布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清洗,每片扣减当月物业费50元。 (12)违规在校园内焚烧树叶(枝)等杂物,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1000元。 (13)若乙方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造成寒暑假学生贵重物品集中寄存物品丢失、破损,要照价赔偿。 (14)突发停电,不能在10分钟内提供自备发电机供电,未造成其他损失的,每次扣减当月物业费1000元。 (15)师生设施设备网络报修(含电话报修)弄虚作假,未按合同规定达到维修率,每发现1次扣减当月物业费1000元。 (16)物业管理范围内建的筑物、构筑物、树木、墙面、门、地面等非规定可以张贴广告、小贴士的地方,每发现一张扣10元,并应立即清除,未及时清除,加重处罚。乱涂乱画及时清除,未及时清除,每个地方视情况扣50-100元。 (1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应按应支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指派其福州分公司为履行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机构,履行合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分公司名义收取各项费用、开具发票等。乙方对其福州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 14.2.乙方福州分公司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100MA2YHJ9P8P银行账号:117130100100269799;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504单元;电话:0596-2919218。 14.3. 报价要求 (一)质量保障 ★1、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二)报价要求 ★1、乙方提供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员工薪酬(含社保费)、企业税收、服装费、保洁用品费、行政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培训费、管理分摊和企业利润等一切费用;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如员工五险基数调整)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如校区扩大或区域功能调整需新增物业员工,相应增加的物业费依据中标价测算。 2、乙方的投标价包括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所需的一切开支,以下费用1-14项由乙方承担: 1)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沙发椅及茶几、文件柜、饮水机等); 2)维修设备(管道疏通机 冲击钻、电钻、电焊机、铝合金人字梯等) 3)物业人员宿舍用品(双层铁床、吊扇、椅子等); 4)保洁器具(多功能清洁车、多功能擦地机、风干机及日常工具等); 5)急救用具(防毒面具、软绳梯、急救箱等); 6) 保洁费用(包括消毒剂、清洁剂、不锈钢保养剂、下水道的疏通、大厅、电梯间地板保护、保洁工具等,不含卫生纸、洗手液、办公室垃圾袋); 7)各类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不含会议服务所需的文具、茶水、果盘、设施等); 8)值班室的管理; 9)所有物业人员的薪资、五险一金、服装、伙食和住宿; 10)物业管理办公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 11)所有物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完成合同内工作任务所产生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3)维修费用:水电单项维修耗材和配件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维修。 14)修缮改造:费用另计。由乙方提出修缮改造方案,甲方同意后执行。工时费在300元以内的,人工由乙方承担;需要外聘工种的,人工费由甲方支付。 15)设备维保:电梯、空调、发电机组、智能化设备、供热设备等由甲方另行选聘专业公司进行维保和年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看护,协助甲方监督维保方工作。 16)以上没有列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管理过程中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人员提出申请并附预算,甲方指 定人员负责核实所需费用,同意后方可实施,如甲方无法同意该预算的,乙方应在不涉及费用的情况尽可能帮助甲方完成该项目。 17)可以立即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工程值班室由甲方提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部分住宿。 14.4. 物业服务管理费结算和支付办法 (1)本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年按12个月计算,乙方按照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要求服务,于次月5-10日提供合法有效的财务票据,经相关人员审核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时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月提供员工薪酬发放明细单及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员工自行放弃社保福利的除外)给甲方抽检。若发现本项目物业人员人数少于招标文件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相应核减员工工资的两倍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补足相应岗位人员,次月付款前仍未实际采取前述纠正措施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发现本项目物业人员薪资标准少于投标文件约定发放且无合理解释的(员工违纪考核扣款除外),甲方则按其减少金额的两倍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同时责令乙方在次月前采取即刻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补发薪酬等纠正措施,次月前拒不采取前述纠正措施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服务期内,由学校监督委员会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服务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办法》,对照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规范要求,不定期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测评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的,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测评成绩达60-79分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测评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支付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 (4)乙方在日常服务中可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招标服务标准前提下用投入大型设备来替换部分人工投入,达到减员增效目的,上述实施方案必须事先争得甲方同意。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乙方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乙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但乙方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乙方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甲方有可能对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甲方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甲方: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乙方: |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悦华园10栋40A |
单位负责人: | 杨建义 | 单位负责人: | 吴建利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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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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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860802410 |
联系方法: | 139600356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68107050005419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