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朴席镇2024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年度打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ccg-20240109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33752978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受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朴席镇2024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年度打包服务项目(JSDCCG-2024010900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CCG-2024010900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镇2024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年度打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苏建价协[2022]7号文收费标准的8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扬州市朴席镇2024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年度打包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载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样式见附件)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2383784465@qq.com,联系电话:13375297862,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4、售价:300元/份,报名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连运路77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连运路77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方式:13375297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375297862
附件: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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