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021.2023年武汉公司黄金桥厂区和金港园区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公司对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1、招标内容: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桥厂区和金港园区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2、招标目的:
为了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及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特开展此次监测招标。
3、范围:
对公司黄金桥厂区和金港园区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
4.内容:
资质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信誉良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单位社会信誉良好。投标单位的投标人非法人的,应出具本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投标单位持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周期内,即CMA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被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同时具备以下类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土壤和沉积物、生物、室内空气和公共场所空气、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覆盖8个领域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
4.4、投标单位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投标单位具备完善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如Lims系统等);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6、为确保现场采集的样品的质量和安全,投标单位需提供2辆及以上检测专用车且具备样品冷藏车,车辆需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
4.7、全年开展污染源环境监测内容详见附件。
4.8、监测方案中有部分排放口未进行设置,暂时无法进行采样,待设置完成后再进行采样,全年监测费用须据实结算。
4.9、监测项目分别单独出具监测报告;检测位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执行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按表中文字执行,未写明或低于国家规范、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4.10、环境监测如遇检测结果异常,应在一周内安排复测,本次项目报价需包含所有复测点位全项指标的检测费用。
4.11、投标单位应出具生物制药行业环境监测项目业绩证明,数量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并到现场实地考察后签技术交流函。
4.13、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服务地点:
黄金桥厂区: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金港园区:武汉市江夏区金港产业园金港中路金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
6、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7、工作要求:
7.1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标准及上述表格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环境监测并交专业性检测报告。
7.2在每季度完成监测项目并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7.3每次开展环境监测项目前,提前3-5天告知甲方公司相关人员,采样时应有甲方人员陪同进行。
8、报价方式:
8.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照上述工作内容逐一分项报价,明确各分项金额,付款时采取据实结算方式。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公司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所有招标活动。
8.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我公司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9、特别说明:
9.1、承诺拖延监测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10、踏勘现场:
10.1我方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单位对我公司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0.2我方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0.3经我方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我公司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我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11、报名方式:
11.1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在正文中填写清楚参与报名事项及编号,投标人联系方式。
11.2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11.3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官网首页的招标板块里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12.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3日15点30分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1号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
1、招标内容: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桥厂区和金港园区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2、招标目的:
为了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及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特开展此次监测招标。
3、范围:
对公司黄金桥厂区和金港园区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
4.内容:
资质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信誉良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单位社会信誉良好。投标单位的投标人非法人的,应出具本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投标单位持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周期内,即CMA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被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同时具备以下类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土壤和沉积物、生物、室内空气和公共场所空气、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覆盖8个领域监测项目的资质能力。
4.4、投标单位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投标单位具备完善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如Lims系统等);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6、为确保现场采集的样品的质量和安全,投标单位需提供2辆及以上检测专用车且具备样品冷藏车,车辆需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
4.7、全年开展污染源环境监测内容详见附件。
4.8、监测方案中有部分排放口未进行设置,暂时无法进行采样,待设置完成后再进行采样,全年监测费用须据实结算。
4.9、监测项目分别单独出具监测报告;检测位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执行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按表中文字执行,未写明或低于国家规范、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4.10、环境监测如遇检测结果异常,应在一周内安排复测,本次项目报价需包含所有复测点位全项指标的检测费用。
4.11、投标单位应出具生物制药行业环境监测项目业绩证明,数量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4.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详细了解用户需求并到现场实地考察后签技术交流函。
4.13、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服务地点:
黄金桥厂区: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金港园区:武汉市江夏区金港产业园金港中路金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
6、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7、工作要求:
7.1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标准及上述表格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环境监测并交专业性检测报告。
7.2在每季度完成监测项目并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7.3每次开展环境监测项目前,提前3-5天告知甲方公司相关人员,采样时应有甲方人员陪同进行。
8、报价方式:
8.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按照上述工作内容逐一分项报价,明确各分项金额,付款时采取据实结算方式。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公司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所有招标活动。
8.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我公司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9、特别说明:
9.1、承诺拖延监测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0.5%,拖延一周为扣除违约金10%,15天为20%,30天解除合同,并承担赔付责任。
10、踏勘现场:
10.1我方在约定时间内,组织投标单位对我公司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0.2我方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0.3经我方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我公司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我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11、报名方式:
11.1报名资质:投标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业绩、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发邮件时在正文中填写清楚参与报名事项及编号,投标人联系方式。
11.2此项目评标标准是以低价优先原则做为商务部分评选基础,通过评委综合评选后确定中标推荐人。
11.3投标书需准备3份,一正二副,标书里需附有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所有投标方制作标书中必须加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官网首页的招标板块里下载),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12.发布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3日15点30分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黄金工业园路1号
联系人:汪 洋
联系电话:027-86637028
报名邮箱:wangyang16@sino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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