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梅州市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同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421-202011-03305-0041

甲  方:梅州市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乙  方:梅州市正方形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9,300.00

金额大写:玖仟叁佰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1.服务报价

服务类型 设备维保服务范围 报价(元/月) 台数(台) 服务期限(月) 合计(元)
桌面运维服务 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基础网络设备,小型服务器,投影会议设备,其他IT设备 1550 42 6 9,300.00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一 服务对像: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基础网络设备、投影设备、其他IT设备和网络设备。 部门 设备名 单位 数量 大队部办公室 碎纸机 台 1 夏普2008UC复印机 台 1 兄弟7055打印机 台 1 HP1008打印机 台 1 兄弟7880DN一体机 台 1 TP中心路由器 台 1 24口交换机 台 1 8口交换机 台 1 TP16口交换机 台 1 光猫 台 2 教导员办公室 HP400打印机 台 1 副大队长办公室 终端机 台 1 HP1008打印机 台 1 HP1020打印机 台 1 4楼机房 中心路由器 台 1 TP24口全千兆交换机 台 1 16口交换机 台 1 光猫 台 1 收发器 套 1 财务室 HP400打印机 台 1 爱普生LQ630打印机 台 1 中队部办公室 HP M252打印机 台 1 HP300打印机 台 1 8口交换机 台 2 路由器 台 1 录像机 台 1 四楼公议室 投影仪 台 1 一楼值班室 交换机 台 1 家属楼 光猫 台 6 路由器 台 6 合计: 42 二 服务内容: 1、 桌面设备、网络及办公设备和其它配套设施的维修 2、 软件安装与维护 3、 定期清洁 4、 网络维护 5、 定期检查 三 服务方式: 1、 电话热线支持 2、 远程网络支持 3、 专业技术员上门服务 0.00
合同金额(元): 9,300.00

2.服务内容

(1)桌面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巡检服务、软件服务、硬件维修、搬迁服务等.

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故障排除、机架调整维修、整机清洁,风扇加油、日常保养等;

复印机:机器检修和擦拭、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错等;

基础网络设备:网络运行监控、日常保养、故障排错等;

小型服务器:服务器运行监控、预防性检查、日常保养、故障排错、安全管理等;

投影会议设备:预防性检查、日常保养、故障排错等;

其他服务要求:备注:每次上门费用80元,如果每个月总费用超过申请费用80%按全额费用计算。

3.服务标准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接障后驻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非驻点技术人员: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备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三、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服务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2.建立本项目专用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化服务小组(含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若干人),其中驻场的技术人员为0人,驻场天数为0个工作日/周, 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确保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变更。

4.乙方需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甲方的设备资产普查及标签张贴,并完成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

5.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

7.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梅县区政法路5号

地址: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梅州市梅龙西路华景豪庭商铺7号二楼

电话:0753-2561039

电话:1372367491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


账号:2007020209024877850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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