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为长沙市教育局五个园区提供优质的保洁、绿化、维修物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保洁服务:负责幼儿园运动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的保洁;
2、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幼儿园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以及补栽、防虫、修剪等;
3、泥木工维修服务:负责幼儿园木工、泥工维修服务等;
4、水电维修服务:负责幼儿园水电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if !supportLists]1.[endif]岗位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总人数不少于19人,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岗位
服务人员职责要求
人数
1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培训和工作安排,参与幼儿园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幼儿园情况,配合幼儿园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2、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工作安排,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1人
2
物业助理
1、协助项目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3
保洁员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
4、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之内。
清洁标准:建筑物每期进行一次扬尘、蛛网清扫,外墙1.5米高度保持无污迹、涂划、乱粘贴物;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纸屑、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门窗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楼梯的标准: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
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12人
4
绿化工
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幼儿园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标准。
2人
5
维修工
1、做好幼儿园建筑以及路面的日常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零星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维修不超过三天。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幼儿园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
2、及时做好门窗锁窗帘等小型维修,及时完成幼儿园后勤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
3、及时做好幼儿园教学、生活及办公用水、用电维护与维修(不包括各项目常办公设备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幼儿园水电每天每时处于完好状态。
3人
合计
19人
服务管理目标: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合同履约率达100%;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有责投诉解决率达100%;特殊岗位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附:《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经考核,物业服务公司如达不到上述服务管理目标,幼儿园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1.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6.1.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6.1.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6.1.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1.6因园方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6.1.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6.2.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2.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6.2.7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6.2.8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6.2.9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因物业服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因物业服务公司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物业服务公司招聘的员工上岗前须提供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非涉毒检测报告,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予上岗;
对所有在岗人员每年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涉毒检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上岗。
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的办理及费用,物业服务公司人员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保洁员、绿化维护人员须在55周岁以下;
水电工须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持《电工证》上岗,从事水电工作2年以上,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物业服务公司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物业服务公司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幼儿园与教职员工的意见,了解对物业服务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物业服务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幼儿园有保密要求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园名誉,和我园教职员工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园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幼儿园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所需农药化肥等;
物业服务用房与员工宿舍由幼儿园提供,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如遇幼儿园重大活动,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密切配合幼儿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