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舟2023-9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赵常宝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丽飞0482-8236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招标编号:鑫舟 2023-94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8.55 万元,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3日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招标编号:鑫舟2023-94 号)
一、招标条件
本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8.55 万元,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右中旗吐列毛杜大街污水管道用户接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3日08时30分到2023 年11月9日17 时00分
2、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①、报名人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人为本工程项目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出示身份证原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
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
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以及三大员(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证书原
件、安全员考核C类证书原件。
⑧、拟派项目负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
位公章)。
⑨、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
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24 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批准文件:2023年11月3日会议纪要【8】号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
联系人:赵常宝
电话:0482-4129271
电子邮件:xinzhou048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联系人:邹丽飞
电话:0482-8236665
电子邮件:xinzhou0482@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科尔沁右翼中旗
联系人:赵常宝
电 话:0482-4129271
电子邮件:xinzhou048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 4-7-102
联系人: 陈鹏飞
电 话: 0482-8236665
电子邮件: xinzhou048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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