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技术系统建设无人机及机载设备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24年07月17日 16: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技术系统建设无人机及机载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地震局 | ||
行政区域 | 裕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6: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5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6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博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6958900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地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姜 0311-858159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博园、周纯 0311-86958900 |
项目概况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技术系统建设无人机及机载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5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4-A1-015-028
项目名称: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技术系统建设无人机及机载设备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购买3台无人机:地貌测量无人机(一)1个;地貌测量无人机(二)1个;固定翼无人机机载LiDAR 1个。
交货地点:河北省地震局,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一次性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5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地震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联系方式:李姜 0311-85815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
联系方式:赵博园、周纯 0311-8695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园
电 话: 0311-8695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