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24】50号
预算金额33.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3600912103
公告正文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粮食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24】50 号 甲 方: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乙 方:江西易瑞热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4 日 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粮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井政采字【2024】50 号 采购人: 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标人: 江西易瑞热立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井冈山市新城区遵义路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2099 号 桃源名居 B-105 电话: 电话: 13600912103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签订日期: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术语释义 (1)“ 甲方 ”是指采购人(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 (2)“ 乙方 ”是指中标人( 江西易瑞热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合同 ”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 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它文件。 (4)“合同价 ”是指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款。 (5)“验收 ”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服 务符合技术规范和数量要求的活动。 2、合同正文 甲方(需方):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乙方):江西易瑞热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销售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信息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产品信息达成以下共识。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原子荧光分光光 度计 海光 AFS-8520 北京海光仪器有 限公司 1 台 265800 265800
2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海光 GGX-830 北京海光仪器有 限公司 1 台 334500 334500
3 全自动脂肪酸值 检测仪 伯利恒 BLH-8080 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1 台 167000 167000
4 万分之一天平 力辰邦西 LC-FA1004上海力辰邦西仪 器科技有限公司 1 台 16000 16000
5 检验出糙机 伯利恒 BLH-3250B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2 台 700 1400
6 出白机 伯利恒 BLH-3120L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1 台 3300 3300
7 快速水分测定仪 伯利恒 BLH-5000 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1 台 500 500
8 红外线测距仪 深达威 SW-Q200 深达威科技(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1 台 2800 2800
9 重金属快速检测 仪 长沙开元 EA2288 长沙开元仪器有 限公司 1 台 194500 194500
10 烘箱 正基 DHG-9140A江苏正基仪器有 限公司 1 台 4500 4500
11 电动粉碎机 广东小熊 FSD-100A 广东小熊科技有 限公司 1 台 1100 1100
12 打印机 得力 P3100dn 得力集团有限公 司 1 台 1000 1000
13 锤式旋风磨 伯利恒 BLH-5601 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1 台 48500 48500
14 千分之一天平 力辰邦西 JT2003D 上海力辰邦西仪 器科技有限公司 1 台 9200 9200
15 百分之一天平 力辰邦西 YP6002B 上海力辰邦西仪 器科技有限公司 1 台 8400 8400
16 台式电脑 艾乐宜 24M1 艾乐宜(广州)科 技有限公司 2 台 4000 8000
17 真霉菌毒素及农 残检测仪二合一 华安麦科 HMG001 北京华安麦科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 1 台 70000 70000
18 酶标仪 深圳元秦 iTest MR960 深圳市元秦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1 台 25000 25000
19 离心机 江苏正基 LC-05S 江苏正基仪器有 限公司 1 台 5500 5500
20 粉碎机 伯利恒 MDJ-D02H1浙江伯利恒仪器 设备有限公司 1 台 1000 1000
21 胶体金读数仪 易瑞生物 YR-NC802 深圳市易瑞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1 台 15000 15000
22 实验室常用玻璃 器材 易瑞热立 定制 江西易瑞热立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1 套 40000 40000
23 试剂耗材和标准 品 易瑞热立 定制 山东中科睿谱技 术有限公司 1 套 40000 40000
24 仪器校准 易瑞热立 定制 江西易瑞热立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1 套 20000 20000
25 检验检测服务 易瑞热立 定制 江西易瑞热立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1 项 250000 250000
26 CMA 咨询服务 1 套 易瑞热立 定制 江西易瑞热立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1 套 150000 150000
27 实验室改造 易瑞热立 定制 江西易瑞热立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 1 项 288000 288000
合计 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壹仟元整,¥ :1971000.00 元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壹仟元整(¥ 1971000.00 元) 三、合同条款 第一条 概况 服务名称和服务地点 服务名称: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粮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第二条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第三条 合同价格、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 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供应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壹仟元整,¥ 1971000.00 元。 包含完成所投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价)。 2、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后,项目开 工 预付 50%的工程款; (二)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75%; (三)项目送审结算结果出来后,付款至送审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工程 款在送审结算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后拨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供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 期限内解决, 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经 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供应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酌情扣减乙方管理服务费或终止合同。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应按每月千分之一的标 准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并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补交费用。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发生将本供应整体转包、转让、违规、违法现 象或在履行合约单方中途退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最 高金额不超过供应金额的 10%。 (五)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乙方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中断服务或供应价值的贬损; 2、乙方没有过错而发生的,因物服务管理本身固有瑕疵而造成的损害; (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若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 常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人民币 10000 元违约金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等。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 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 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 7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 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专门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按事故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由 甲方、乙方、使用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 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 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 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 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的,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 外,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的,可对现场供应内容和费用进行 调整,具体调整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调整的。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 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盖章):江西易瑞热立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2099 号桃源名居 B-105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艾 溪湖支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791912004210001 附件: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防止政府采购违 纪违法案件发生,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依法秉公办事,确保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合格、优 良,自愿签订《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一、采购方不得在采购前要求潜在投标人承诺压级压价,以低于 成本的价格出售服务、工程和货物。 二、采购方不得接受中标投标人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接受中 标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 卡等;不得接受中标投标人请吃、请玩;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报销任何 应由采购方支付的费用。 三、中标投标人不得暗中给予采购方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向 采购方赠送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采购方吃、玩。 四、中标投标人人员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采购方指定科 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采购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 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采购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采购方将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 门处理。 六、中标投标人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采购方给予中标投 标人警告并扣减供应(工程、货物)款项 3%-5%;拒不整改的,采购 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向相关监管部 门汇报;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采购方(盖章):井冈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标投标人(盖章):江西 易瑞热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北京东路 2099 号桃源名居 B-105 开户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艾溪湖支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79191200421000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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