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WGC2024025 | 宗地总面积: | 1590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赤坎区国道228北侧(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5900.24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6024IA0078|4420724BA0249|4448524BA0110 | ||
起始价: | 119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 ||||
备注: 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自成交之日起 40日内按现状标高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文件(粤自然资利用发〔2018〕9号)规定,非经营性用地或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公开供应。 7.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以构筑物为主的工业项目、新型产业用地除外) 8.为切实履行相应宗地的项目准入条件要求,保证赤坎区发展需要,土地竞得者须按照湛江市赤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湛江市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15900.24平方米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湛赤自然资(规划)〔2024〕75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15900.2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1)〔2024〕155号建设并与赤坎区发改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 9.该宗地后续的水、电接驳问题由赤坎区政府负责解决。 10.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11.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WGC2024025 号地块:2024年08月20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8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将自行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四)、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至8月18日下午6时。网上报价期限: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至8月30日上午1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至8月28日下午4时,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五)、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现场勘看联系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刘女士,咨询电话:0759-3381777;
业务咨询联系人:枟生、陈生,咨询电话:0759-3585819;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吴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联
系 人:周生、陈生、黄生
联系电话:0759-3381777、0759-3585819、0759-358582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