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名称
40台LED双联观片灯
二、项目预算
单台预算2200元/台,总预算88000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1.可观看2张胶片。
2.光源:采用贴片式 LED ,即使有个别灯珠不亮,也不会出现局部黑点或暗区。
3.光源色温:≥8000K。
4.功率:≥ 40W;
5.LED 光源寿命:≥100000 h。
6.含夹片装置。
7.观察屏均匀度:≥90%。
8.亮度调节:可通过旋钮或者按键调整亮度。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相关承诺函(前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后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成为中标后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或授权函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五、商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设备运输、安装、布线、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等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为准。
3.服务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
4.付款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数量安装LED观片灯,观片灯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由乙方开具送货数量LED观片灯的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送货数量据实分批次支付货款。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七、响应文件要求
1. 供应商公司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
2.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3. 供应商营业执照;
4. 供应商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5.需求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报价表;
7.产品介绍资料(可用彩页);
8.近三年供货医院类业绩(2021年4月至今):合同关键页、发票复印件;
9.样品一台、CT片或磁共振片一份。
备注: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八、提交资料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开始供应商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及样品;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30
3.地点:坪山区中心医院后勤楼二楼大会议室
4.联系人:王老师,13428943324/黄老师,19924509001
坪山区中心医院招采办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