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工作人员工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安保服务工作人员工资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0〕3号
2、项目名称:安保服务工作人员工资
3、项目内容:为永昌中心学校指定的各小学提供安保及后勤保障服务
4、采购预算:2976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特定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
(二)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完善的安保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及服务队伍;拥有常年安保人员100人以上,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
(六)信用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
(七)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4.分公司报名须有总公司授权,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报名要求
7.1、符合条件的投标商投标先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报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资料要求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供应商可采用以下方式材料提交方式: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BS666@163.COM)。
7.2、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公告时间内(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8日,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3、按财库〔2007〕30号通知及国办发[2004]30号文通知,政府采购属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8.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5、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
本项目独一账号:6232813960000682109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第一次报名参加过的投标商需重新绑定账户) |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5日15时00分。
10.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3、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14、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手机:13987518016 座机:0875-2213228
单位地址:永昌街道办事处杏花社区杏花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 石先生 电子邮件:BS666@163.com
电话:0875-2207986 传真:0875—2207659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全部内容;采购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示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谈判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