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多方对接协调;手续办理;设计施工;新口开设;绿化移栽;燃气、强电、弱电、国防光缆的管沟及井改造;排水管网操深开挖,护壁安全防护;人行道、无障碍通道、绿化等恢复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承包人在接到工程施任务后、应当根据任务求和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同时列明为完成施工任务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的预算)并报备发包人下(或发包人委托及监理机构)。经审核确定方可开展维修施工。如承包遗漏工作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贰万零陆佰肆拾圆零角零分 (3620640.00 元),该价格为含税价。中标优惠率为4.72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成交优惠率。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含税)合同,中标优惠率为4.72 %,最终合同价款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并执行成交优惠率,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成交优惠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优惠。
付款方式:本合同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70%,结算及资料完成后付至95%,余款竣工日起一年后付至100%。
验收:本工程实行单项验收。
无
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