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0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jkqxexxm-2024058
预算金额26.0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0731-825648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备案编号:CSJKQXEXXM-2024058(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BDFR-2024-CG039
3、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260197.20元;
6、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52391.28元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8、采购需求:
9、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5-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②“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按照原标准办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4、与采购人、建设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于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电 话:0731-84873946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洪(项目组负责人)、陈静、张青
电 话:0731-82564848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 话:0731-84020090
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备案编号:CSJKQXEXXM-2024058(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BDFR-2024-CG039
3、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260197.20元;
6、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52391.28元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8、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长沙经开区机场高速北辅道(东六路-东七路)等四条道路涉铁通道工程检测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260197.20 | 252391.28 |
9、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5-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②“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按照原标准办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4、与采购人、建设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于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电 话:0731-84873946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洪(项目组负责人)、陈静、张青
电 话:0731-82564848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 话:0731-8402009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