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t2409055-a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铁柱159182620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数控车床4800套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10月07日,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数控车床4800套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报告编号:ZXT2409055-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15号C座、D座,中心坐标N22°45'32.091"、E113°21'38.595",项目用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4000m2,主要从事数控车床的生产。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数控车床4800套,一期建设内容年产数控车床3840套。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黄)环建表[2024]0040号中所确定的范围,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原辅材料及验收设备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数控车床48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22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审批文号:中(黄)环建表[2024]0040号。项目于2024年05月03日开工建设,2024年5月30日竣工,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03月07日,项目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2000MACBYEY688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实际一期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5.6%。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项目一期验收,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黄)环建表[2024]0040号》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及设备如下: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耗量

序号

名称

环评申报规模

一期竣工环保验收规模

剩余规模

1

铁板

2356吨/年

1884吨/年

472吨/年

2

不锈钢材

100吨/年

80吨/年

20吨/年

3

外购配件

4800套

3840套

960套

4

除油剂

7.17吨/年

5.7吨/年

1.47吨/年

5

原子灰

8.55吨/年

6.84吨/年

1.71吨/年

6

原子灰固化剂

0.85吨/年

0.68吨/年

0.17吨/年

7

粉末涂料

34.28吨/年

27.4吨/年

6.88吨/年

8

水性漆

23.9吨/年

19吨/年

4.9吨/年

9

焊丝

10吨/年

8吨/年

2吨/年

10

机油

0.01吨/年

0.008吨/年

0.002吨/年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环评申报规模

一期竣工环保验收规模

剩余规模

备注

1

激光切割机

6000W

5台

2台

3台

板材开料

2

数控折弯机

100T

5台

3台

2台

板材折弯

3

焊机

氩弧焊/二氧化碳焊

30台

15台

15台

焊接

4

攻牙机/攻丝机

/

10台

3台

7台

机加工

5

角磨机

/

20台

15台

5台

打磨

6

除油池

3.5 m×3.5 m×3 m

2个

2个

0

除油

7

喷粉房

10 m×5 m×3.7 m

1个

1个

0

喷粉

8

手动气动喷枪

150 g/min

2支

2支

0

喷粉

9

烘干固化炉

16 m×6 m×3.7 m

1个

1个

0

喷粉固化

10

喷漆房

10 m×7 m×3.5 m

1个

1个

0

喷漆

11

喷漆水帘柜

9 m×1.2 m×0.4 m

1个

1个

0

喷漆

12

手动气动喷枪

200 g/min

2支

2支

0

喷漆

13

空压机

15KW

2台

1台

1台

辅助设备

二、工程变动情况

基本无变动,项目分期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产生生活污水504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一期产生水帘柜废水31吨/年、喷淋废水21吨/年,定期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固化工序废气通过烘干固化炉进出口集气罩和顶部集气管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8000m3/h。

喷漆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先通过喷漆水帘柜喷淋预处理,再与通过集气罩收集的刮原子灰工序废气汇集引至喷淋塔(配套除雾器)经过滤棉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m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0000m3/h。

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燃烧机排气管直接收集,由15 m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067m3/h,排放口编号FQ-010428。

开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焊接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设备噪声;原材料及成品在运输中会产生交通噪声。

企业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并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吨/年,分类收集,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序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环评审批产生量

一期预计产生量

污染防治措施

1

边角料

12.28吨/年

9.8吨/年

交由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2

地面清扫的金属粉尘

0.444吨/年

0.355吨/年

3

焊渣

0.1吨/年

0.08吨/年

4

废滤芯

0.004吨/年

0.003吨/年

5

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

1.334吨/年

1.067吨/年


危险废物: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环评审批产生量

一期预计产生量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机油

0.001吨/年

0.001吨/年

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2

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

0.02吨/年

0.016吨/年

3

废化学品包装物

0.324吨/年

0.259吨/年

4

除油废液

117.6吨/年

94.08吨/年

5

废槽渣

1.176吨/年

0.94吨/年

6

废刮刀

0.0002吨/年

0.0002吨/年

7

水帘柜和喷淋塔沉渣、废过滤棉

11.37吨/年

9.096吨/年

8

废活性炭

14.108吨/年

11.286吨/年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2日检测并编制《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数控车床4800套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显示结果如下: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转移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定期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验收期间,项目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刮原子灰工序废气、喷漆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西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要求;西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要求;西北面大雁村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和运营管理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五)总量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28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28吨/年,符合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大于0.454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大于0.352吨每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做好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本次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若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批复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其适用范围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中山亚数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 15 号 C 座、D 座

联系人:程铁柱

电话:15918262026

邮箱:14948206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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