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雍志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阳159525159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邮市海潮路东延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海潮路东延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邮行审投资发(2023)185号文、邮行审投资发(2022)115号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 己 由邮行审投资发(2023)206号文、邮行审投资发(2022)151号文(批准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 业主为高邮市驿都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 高邮市驿都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高邮市海潮路东延工程(邮都大道-京沪高速)项目西起邮都大道,东至京沪高速,全长229m,按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43.5m,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采用SBS改性沥青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

  3. 高邮市海潮路东延工程(京沪高速-四支渠路)项目起点位于扩容中的京沪高速跨海潮路桥下,往东延伸与现状四支渠路衔接,全长2.181KM,道路设计标准宽度43.5M(下穿段)和36-39M(一般段)。京沪高速-三支渠路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三支渠路-四支渠路段按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采用SBS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

  4.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17881.56万元,建安费约10910.71万元。

    高邮市海潮路东延项目(不含京沪高速下穿段及西气东输保护涵洞)所有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5. 高邮市海潮路东延监理服务项目(不含燃气保护及京沪高速下穿段)上述路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547天,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计划施工工期: 2023年12月11日~2025年6月9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 60 分。
    ( 3)业绩要求: 2018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建安费6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 5 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等内容为准);
    ( 4)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施工造价 600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 3 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 4 中显示的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等内容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 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有在岗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岗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驿都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秦邮路

联系人:雍志军

电话: 13773303000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方式:倪阳15952515963

邮箱:516319905@qq.com

8、其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11月1日 18:00 至 2023 年11月9日 23:59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4日上午 10:00 时整。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 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8]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服务费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09379253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g、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4日上午 10:00 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h、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 10:00 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i、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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