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2023年肥西县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提升、公建完善项目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3AFEGZ02002
原公告日期:2023-09-18
2023年肥西县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提升、公建完善项目一标段答疑1
项目编号:2023AFEGZ02002
1、请问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无需填写?
回复:是。
2、政务数据无法获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无法获取,可上传影印件。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模块有重复?请问两个模块是否都要上传相同资料?
回复:请仔细核对节点名称,并未重复。按对应节点上传相应材料。
4、投标函质量标准填写合格是否可以?
回复:可以。
5、招标文件无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格式,投标文件模块有格式,请问是否需要放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回复: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格式,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投标时可不提供。
6、商务文件已经放了投标人奖项,请问施工组织设计还需放投标人奖项吗?
回复:同样资料上传一处即可,无需重复上传。
7、招标文件无诚信履约,请问施工组织是否需要放诚信履约?
回复: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8、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有两个模块?请问承包人建议书放置哪个模块?
回复:如有重复模块,投标时无需重复上传,上传至任何一个对应模块均可。
9、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回复:是。
10、投标制作软件施工组织设计模块,无招标文件对应评审要求,是否填无即可?
回复: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并上传到对应节,无对应节点的资料可通过“其他内容”或“其他资料”节点上传;如无对应评审要求的可以填写无或未要求。
11、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可以。
1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承包人实施计划“(3)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最多不超过200页”
请问(1)200页的篇幅描述,是否是指承包人实施计划?(2)200页是否包含目录和附图?
回复:包含目录及附图。
1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提供在建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认可。
1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6.1 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中材料、设备的推荐品牌要求,无相关要求的,承包人须提供经发包人认可的国内一线品牌产品;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征得发包人、监理的双方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本项目包含子项目多,材料、设备种类繁多,实际执行起来非常困难,(1)请明确执行该条款的主要材料、设备种类。(2)请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认可的时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不指定其他特定品牌。
1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6.1 实施方法“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要求》中推荐品牌的材料或设备因停产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采购的,承包人在提供说明材料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更换为其他品牌产品,届时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组织认质认价工作并形成认质认价单交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并监督执行。”
请明确该项认质认价工作的时限。
回复:收到认质认价申请后约1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因流转审批程序延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6、本项目可调整价差材料为:钢材(钢筋、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
合建〔2021〕173号文《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以工程总承包(EPC)形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可将以下材料确定为工程主要材料,但不宜超过5项(类):
市政工程:钢材(钢筋、钢绞线、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中粗砂、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砂砾)石、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管。
根据文件精神,建议本项目增加可调整价差材料种类。
回复:本项目已设主要可调材料,不增设。
1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3 人。技术职称为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4 人。”
请问,我司提供的职称证书,发证机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机构为“**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等,简称非国有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18、请问人员资料是否仅需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中标后配备,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时请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四类人员的证明材料。
19、招标文件P212页“(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注3内容“本次招标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只做数量和资格上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可只由牵头方提供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具体项目管理人员由中标人中标后另行上报。若联合体对子项目有明确划分协议的,则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针对自己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各自另行上报项目管理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作为合同签订的管理人员附件,作为合同签订、证件办理和项目履约的依据,但并不因此免除联合体牵头人对整个项目的管理责任。”为人员要求,与前附表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为笔误?是否无需提供任何资料?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时请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四类人员的证明材料。
20、在软件版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节点“政务数据获取”中的“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及“共享政务数据获取”中,是否可以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请明确。
回复:可以。
2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标书中分各节点上传并无页码,但是投标软件自带“评审因素索引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章节也并无此表,是否可以空着不填写?请明确。
回复:可不填写。
2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五)投标人信誉情况”在投标软件中并无对应的上传节点,是否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节点?
回复: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对应节点的,均可通过“其他资料”节点上传。
23、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24、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为“投标人承建/承接的市政工程项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回复:是。
25、本项目拟任的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回复:若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
26、本项目部分子项仅提供初设批复,是否可提供初设文本及初设图纸? 二、招标文件 P159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从方案到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均包含 在招标范围内,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承担规划、勘察、物探、可行性研究报告、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环评、项目设计概算、电子校核、测绘(包含但不限于现 状地形图、用地红线图等)等。 从挂网资料反映,各子项初步设计已批复,请问:方案、初步设计费用是否由 建设单位自行支付给方案、初步设计单位,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三、招标文件 P109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获市级“庐州”、“琥珀杯”奖杯的, 获得一次性奖励中标人获奖单体最终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 1%(不含暂列金额); 未获得的,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本单个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 1%作为违约金。 请问:本项目子项较多,庐州杯、琥珀杯每年度指标有限,是否任一子项获“庐州杯”、“琥珀杯”,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扣除违约金
回复:仅提供已提供子项;本次设计范围不含初步设计;此部分创奖要求针对项目规模达到创奖要求的,需申请创奖,不满足创奖规模要求的不做约束。
27、本项目18ZHZB文件已随本答疑上传,上述文件仅用于上传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报价以投标函(报价文件)为准。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 标 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国中部花木城A馆216室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551-68846242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武华玲
电话:0551-68825056
2023年09月28日
0天0小时12分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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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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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9-280天0小时12分
发投标人.zip 答疑1发业主9.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