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道路建设(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服务(HBXG-202310QG-038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孝感市翔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文锦0712-22862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钰茹180711976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道路建设(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服务(HBXG-202310QG-03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2 18: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道路建设(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服务(HBXG-202310QG-038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G-202310QG-03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临空经济区道路建设(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孝临管发【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翔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孝感市翔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感市临空经济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4条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分别为:(一)支51#路(凤凰港大道-孝汉大道),道路全长785米,路宽16米,建设标准为支路。(二)支56#路(凌云大道-孝汉大道),道路全长1234.6米,路宽20米,建设标准为支路。(三)纵14#路(凤鸣路-陈天大道),道路全长1050米,路宽32米,建设标准为次干道。(四)纵6#路(楚能大道-科创路),道路全长1000米,路宽32米,建设标准为次干路;以及纵6#路(科创路-横10#路)和横10#路(纵6#路-凤凰港大道)的污水管道,长度约1656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孝感市临空经济区道路建设(四期)项目的规划报建以及支51#路(凤凰港大道-孝汉大道)、支56#路(凌云大道-纵16#路)、纵14#路(凤栖路-陈天大道)以及纵6#路(楚能大道-科创路)的勘察、测量、规划报建、初步设计、造价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10。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近5年(开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12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③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 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且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及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深度要求。 3.勘察设计要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若出现明显的勘察、设计失误,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17269580661。。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3年10月12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 4 部分“5. 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标证通)、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5.2 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 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6部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02日 9 时 00 分。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