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采购为中国铁通南宁分公司生产调度用房(楼地板总面积为2610平方米)的火灾报警、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防火分隔、消防标识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更换。计划开展消防更新改造一体化采购,即包括整个项目所需设备(系统)的(集成)安装、施工、调试等,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50000元,含税总金额为168960元。本项目涉及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实际为准):(1)完成生产调度用房(楼地板总面积为2610平方米)的火灾报警、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防火分隔、消防标识等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2)对原相关报废设备及废旧线路管道的拆除等。1.2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2号1.3承包方式:本次更新改造项目按整体打包方式进行,整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过程中的施工费、安装费、协调和补偿费、设备材料费、人工费、二次搬运费、垃圾清运费、清洁费等完成本次改造的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设备材料、包物料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并在改造完成提供相关工程竣工资料、施工结算资料及相关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给乙方。1.4工期要求:改造整体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甲方相关部门及相关消防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1.5本项目不涉及采购包划分。1.6中选候选人数量:推荐成交供应商1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应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等有效证件。2.2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答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答人需提供代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2.3应答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7)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赛翡、杨敬武、姚质彬、楼晓波项目联系人:王晓玲18169645357 电子邮箱:2452171396@qq.com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联系。
9.2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