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业县经济贸易局的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乐业县县城屠宰场空气能、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乐业县县城屠宰场空气能、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3-X1-0081-XY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县城屠宰场空气能、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7日(七个工作日)
六、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4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剑明、麻良富、黄炳洲(业主评委)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冠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贰拾柒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273680.00元),交货期:30天。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 娟 联系电话:0776-2806989
采购人联系人:王远香 联系电话:0776-7922318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6-2806989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