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2022gc1179-3
预算金额4457.8万元
招标联系人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0451-828921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B1标段

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B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2GC117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交通[2022]50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交发〔2022〕514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B1标段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嫩江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嫩江市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B1标段。

2.2工程概况:省道呼嫩公路呼嫩界至多宝山镇段改扩建工程起自省道呼嫩公路呼玛县与嫩江市交界处,沿原有旧路布线,经嘎拉山林场、中央站林场、卧都河村、南方村、卧里河村、工人屯、多宝山镇,止于多宝山镇西侧呼嫩公路与黑加公路交叉口附近,顺接呼嫩公路多宝山至嫩江段,路线全长96.063公里。

主线路线全长96.063公里,里程桩号:K154+794.421~K251+000.000。其中:

(1)起点至卧都河段:K154+794.421~K203+696.650,长度48.760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

(2)卧都河至终点段:K203+696.650~K251+000.000,长度47.30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

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全线设置桥梁1056.96m/17座,其中大桥506.32米/3座,中桥294.28米/5座(含维修利用84.52米/1座),小桥256.36米/9座;涵洞94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养护道班2处(含利用1处),汽车停靠站4处(8座)。

黑加连接线1.857公里。

2.3建设地点:嫩江市。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 4 1 日,交工日期2025 4 1 日,工期 732 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标段

招标内容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B1

桥梁工程施工

K154+794.421~K251+000.000

/

其中大桥506.32米/3座,中桥294.28米/5座(含维修利用84.52米/1座),小桥256.36米/9座等

4457.8037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和的70%(即3120万元);

②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40%(即1783万元)。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2座(含2座)以上的大桥工程或1座桥长200米(含20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参考示例见投标人须知附件网页截图示例)。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2.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2.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2.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为2023年 3 月9 日 09 时 00 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6-6107818

招标人: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嫩江市清江路201号

联系人:信女士

电话:0456-752125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曹工

电话: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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