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车用桶装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采招2023-26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老师1381620796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琳021-503383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车用桶装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采购编号:采招2023-2645;招标人采购编号:公开采招
2024-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车用桶装柴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根据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要,拟采车用桶装柴
油390桶(200升/桶,数量暂估),其中#0柴油290桶、-#10柴油100桶。2.招标范围2024
年车用桶装柴油供应。3.交货地点: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材料仓库。注:
中标人提供移动油罐车进行免费配送,配送油品符合国家技术和质量、计量标准。中标人因
故不能在约定时间段配送的,需提前三天与招标人协商并调整配送时间段。4.主要技术参数
及要求:1)柴油符合国六标准,热值不小于45000kJ/kg;2)供应的所有油品必须保证整
批一致。5.供货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6.供货进度:供货批次、批
次数量及供货日期由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7.质保期:自货到招标人仓库后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车用桶装柴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车用桶装柴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
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且具有
相应的经营设施;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应具有供应服务能力;


6.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有1项与招标相同或相似业绩,且在供货合同
周期内未发生因质量不合格影响供货的情况出现。(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
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
7.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8.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地
址: zxb_nine@163.com)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4.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
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设施;5.投标人具有完
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6.投标人应承诺在人力、设备、
资金等方面的应具有供应服务能力;
(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1月1日
至今)须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
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相关证明等);8.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
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证明文件或承诺书9.投标人、其法定代表
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页面
截图证明)10.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页面截图证明);投标人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
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PDF 版的招标文件。本
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将在潜在的投标
人发送上述资料的当日内处理上述事项。投标人发送资料时邮件标题应备注项目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


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
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17楼A室(具体
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17楼A室(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
安排指示牌)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以上
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181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 话:138162079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17楼A室
联系人: 汪琳、项实
电 话: 021-50338362
电子邮件: zxb_ni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卜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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