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 | 租用班车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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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租用班车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租用班车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采购预算:1151400元 2.4招标内容:主要校车租赁服务(以租赁校车形式接送12个班540名学生上学、放学) 2.5服务周期:2019下半年学生开学时间起至2020年上半年学生放假时间止,共两个学期,具体运行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项目地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文件 2.7班车数量及要求:要求租赁新标准学生专用校车12辆。 2.8质量要求:接送学生车辆要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标准。 2.9服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车容车况良好,取得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年检合格;车辆需配齐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并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险不低于30万),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投标的车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2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相关信用截图彩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1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726号 联 系 人:肖主任 电 话:130392031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 系 人:吴迪 电 话:0431-88850403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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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域类型: | 县区 |
4、政府采购编号: | JLHX-CYGC-2019005 |
5、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吴迪 |
7、办公电话: | 0431-80810393 |
8、联系电话: | 15584343167 |
9、传真: | 0431-88850403 |
10、邮编: | 130000 |
11、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