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观泉路东望街积水点治理工程临时交通调流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qldwjjsd-jttl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薛国鹏024-8623407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莹024-24258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观泉路东望街积水点治理工程临时交通调流方案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QLDWJJSD-JTTL
项目名称:沈阳市观泉路东望街积水点治理工程临时交通调流方案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道路施工调流及复线设计,工程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期间道路封闭交通调流方案及完工后交通组织标线恢复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下述材料发送至邮箱lnsfzb799@163.com,并电话(024-24258555)通知代理机构: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水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薛国鹏 024-86234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联系方式:赵莹 024-2425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
电 话: 024-24258555
沈阳市观泉路东望街积水点治理工程临时交通调流方案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QLDWJJSD-JTTL
项目名称:沈阳市观泉路东望街积水点治理工程临时交通调流方案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道路施工调流及复线设计,工程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期间道路封闭交通调流方案及完工后交通组织标线恢复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下述材料发送至邮箱lnsfzb799@163.com,并电话(024-24258555)通知代理机构: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水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薛国鹏 024-86234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联系方式:赵莹 024-2425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
电 话: 024-242585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