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万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万盛经开区游泳馆维修工程(金属屋面部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万盛经开区游泳馆维修工程(金属屋面部分) |
1550826.3 |
2 |
1 |
建筑业 |
业主自筹。
三、谈判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即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时间为准)承担过1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或者装修工程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1)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提供2021年4月到2021年9月社保证明)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即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时间为准)承担过1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或者装修工程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盛经开区)(www.cqggzy.com/wanshengweb)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谈判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谈判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 14时30分
五、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2 : 00时 。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开户行:邮储银行重庆万盛经开区支行
账 号:950006010018318900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经开区游泳馆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关键字)谈判保证金。
3.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谈判行为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为便于及时退还,请供应商于开标当天,将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和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到法规监督科。
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合同签订前,按谈判文件要求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咨询:管理科:刘老师 咨询电话:023-64183156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 、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盛经开区)(www.cqggzy.com/wanshe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并按补遗内容完善谈判文件。
(四)超过谈判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方式递交谈判文件或未有效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恕不接受。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万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老师
电 话: 17353299095
地 址:重庆万盛经开区莲池路14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023-67686302
传 真:023-67686302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栖霞路18号融创经贸时代12幢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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