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4202100193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荀小玉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18782182997
中标公司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19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0 17:25
一、项目编号 | |||
510104202100193 | |||
二、项目名称 | |||
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3段1号国际金融中心1座29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190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范围:1.形势背景研究 1.1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定位及发展现状 1.2项目所在区域发展目标及趋势研判 2.项目发展解析 2.1项目区域基本情况分析 2.2项目区域市场需求调研 2.3项目区域与周边板块的竞合分析 2.4项目优势盘点 2.5项目区域内土地资源情况梳理 2.6项目区域内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2.7项目区域内各片区产业适应性分析 2.8项目区域内各片区重点产业功能局分析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1.策划成果内容:在形成《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34平方公里整体产业策划》汇报演示文件及图文合订本的基础上。,与空间研究团队紧密配合、彼此呼应,形成《锦江区三环路以外区域及琉璃场片区策划规划一体化方案》汇报演示文件及图文合订本。 2.成果形式:汇报演示文件及图文合订本采用Power Point编制,定稿成果打印盖章6份。(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贯彻落实“公园城市”等新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结合锦江区总体发展背景,深入调研锦江区三环路外的所有区域以及琉璃厂片区的发展基础,结合该区域的特色人文、生态资源、产业基础等,以促进锦江区的产业发展为目的,结合人群或市场调研,开展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深化各片区产业体系优化策略、重点项目落位及招商策略建议,推动锦江区形成新发展理念下永续发展动能。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黄文健,张彩,廖敏,冉津津,鲜晓薏(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22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备案号:(2021)0444号;二、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616092。三、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锦财发〔2019〕28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金像寺路35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荀小玉;联系电话:028-845507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78218299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 | ||
电话: | 1878218299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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