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五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包括桂东土壤志编写)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桂财采计【2024】00008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735-8822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五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包括桂东土壤志编写)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的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五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包括桂东土壤志编写)(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4】00008,委托代理编号:YC-CZZF(FW)-20240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五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包括桂东土壤志编写)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4】00008
委托代理编号:YC-CZZF(FW)-20240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少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包名称
品名
代码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五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包括桂东土壤志编写)
C210199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00000.00
¥1600000.00

注:投标单位已中标桂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一标、三标)项目,应当主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湖南省外企业不提供湖南信用网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项目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磋商邀请回复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说明: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7.1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8.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获取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 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
十、公告期限
10.1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一、询问及质疑
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桂东县政务中心八楼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115521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
联系人:曹先生、方女士
电  话:0735-8822331、16673526086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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