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昭通交通服务产业园区回迁安置棚改房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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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昭通交通服务产业园区回迁安置棚改房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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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交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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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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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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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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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能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少于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需要证明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及不少于1.5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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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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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0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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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5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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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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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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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0-215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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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参与过二个以上类似的建设项目,无在建工程;且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3.8、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02 月 20 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300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9、一经发现投标单位存在挂靠资质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四、招标资料的获取及递交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1 月 20 日至2017年 01 月 25 日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函必须在公告之日内)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昭通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 xxgk.yn.gov.cn/Z_M_004/?departmentid=1268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站点(http://gcjsxxgk.yn.gov.cn/Project/Project.aspx?DepartmentId=12681)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昭通市交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二环西路交投大厦26楼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荷花蒂斯 交产业园项目办 投大厦1209室邮政编码:657000 邮政编码:657000联 系 人:黄先勇 联 系 人:叶剑飞电 话:13638849202 电 话:0870-2151020 传 真:0870-215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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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昭通交通服务产业园区回迁安置棚改房项目已由昭区发改综合【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昭通市交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垫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择优选择本工程垫资建设单位。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总投资约3.3亿元;建筑面积约20.5万平方米。2.2、工程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境内。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房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2.4、投资回报:2.4.1本项目需投资人全额垫资建设。项目采用垫资建设公开招标,承包人投资建成验收后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以回购方式分期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式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首期计量支付20%的工程款,其余资金在24个月内支付完毕,其中前12个月底前支付30%,后12个月底前支付50%余款(以决算审计为准)。发包人不承担建设期资金占用利息,建设期外按6.5%的年息标准投标,最终以投标文件确定的利息支付。 2.4.2本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审计局审计为准。造价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建设过程中不调价。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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