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网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网点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拖拉机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二标段采购皮卡汽车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三标段采购飞防设备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四标段采购烘干机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
2.2招标范围:一标段:采购拖拉机15台,二标段:采购皮卡汽车3辆,三标段:采购飞防设备25架,四标段:采购烘干机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企业营业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相关内容,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1、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15至2019-11-21,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华大街建明南路鑫水园2-3-1101)(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字迹不清、资料不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06 09:3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政欧 |
联系人: | 王亚 |
电话: |
0311-68127213 |
电话: | 0311-6679208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6792082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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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jzyuchen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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