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卫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臻132057511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公告正文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019-330602-84-01-004723-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则水牌地块;位于凤林西路以南,袍中路以东,樊永湖路以北,浪头湖路以西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5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2998.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103.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551个,床位1500张(其中核定床位1000张,预留500张作为发展用床),总投资148848.2万元,建安费127633.5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行政后勤楼、妇幼保健楼、住院楼、污水处理站、配电房和柴油发电机用房等,其中门急诊楼医技综合楼、行政后勤楼、儿科住院楼、妇科住院楼等主体为钢框架结构,单体60%装配率配率60%。
2.3工程类别:结算审核。
2.4招标内容及范围: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具体为收集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审核,经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并负责与二审单位、市财政局委托的审核单位进行结算核对,配合后续的各级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审核工作。
2.5招标估算价: 61万元。
2.6计划工期时间:自收到资料开始,初稿在120天内完成,60天内核对完成至工程结算终稿完成为止。。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61万。
3.2服务费收费标准:工程结算审计收费参照标准(浙价服(2009)84号),即61万*(1+中标浮动率),服务费用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0月至2023年 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处于重组或更名期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社保予以认可  。
4.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从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结算审计(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业绩。需提供资料如下:
结算审计(或审核)或结算审核:须提供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定案表。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须提供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
备注:(1)需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标底编制单位、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绍兴市财政局已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审核单位的投标。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8日 8:30至2024年03月01日17:00,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5998984@qq.com,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 承诺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675998984@qq.com。
报名单位
资格要求业绩项目名称
法定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号码
姓名
专业资质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报名单位。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2024年03月01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
账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柯桥支行
账号:389658340837
(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但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7.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7.4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7.5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地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杨卫东                     联系人:  张臻      
电  话:13757588520                电 话:  13205751126  
 
监督部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茅艳萍                  联系电话:0575-85228949
 
招标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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