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上海疆广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03%合伙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3250万元,实缴出资额2949.8438万元) | ||
标的编号 | N0117GQ240037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疆广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2单元3层328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物合伙人 | 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1-03-25 | 注册资本+币种 | 7060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15MA1K4Q7P9T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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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上海疆广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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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估值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估值 | 介于3600.47万元—5064.60万元之间 | ||||||||||||||||||||||||||||||||
估值基准日 | 2024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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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估值基准日起至完成合伙财产份额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
交易 | 转让底价(万元) | 3697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向江苏产权交纳的服务费后)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应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交易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网站(www.jscq.com.cn)及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6-19 至2024-07-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系统(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江苏产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交纳:金额369.7万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江苏产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中披露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收取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 | ||||
附件下载 | 产权转让合同样本.pdf 承诺函.doc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邵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5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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