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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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9,156,0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4443),作如下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澄清 1.问:根据标书要求只有项目名称,请明确标段名称? 答复:标段名称为招标文件范本格式,不作强制要求。标段名称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填写“/”或项目名称。 2.问:原件的扫描件要求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须附网上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截图),请问社保证明是指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吗? 答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8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5、6、7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问:投标保函格式要求盖单位电子公章,因为投标保函是银行出具的保函,请问是否改为盖单位公章?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中已经明确“如采用银行保函,可采用如下格式或银行提供的格式”,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将纸质银行保函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后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即可。 4.问:关于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5 人员要求:中界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请问拟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文件的,可否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参考文本(综合评估法)》编制,根据《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参考文本(综合评估法)》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界定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执行。 5.问:选择网上开标时,是否还需要提供投标人须知10.2所述的提供材料呢? 答复:选择网上开标时,无需提供。 6.问:根据投标人须知10.12(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中补充内容(序号:9,条款名称: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中的约定内容是否可填为符合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答复:可以。 二、通知发布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566号 邮编:546100 联系人:李秀 电话:0772-4217571 传真:0772-42889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21室 邮编:530023 联系人:黄秋玉、谭霞 电话:0771-5703315 传真:0771-5703315 E-mail:jhrzgx@163.com 网址:https://www.chinabrr.com/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552、0771-2185235 招 标 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7月3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