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CQS22A0007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热成像夜视仪油品硫含量检测仪便携式核素识别仪环境标志产品车载样品保存设备荧光法溶解氧仪恶臭监测仪便携式油烟检测仪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尾气检测仪车用尿素检定仪通用车载诊断仪氮氧化物检测仪手持扩音器撬棍便携式卫星电话车载电源转化器车载样品保存箱取证仪液压三脚架溶解氧电极甲硫醇三甲胺总有机挥发物硫化氢氨气臭气苯乙烯二硫化碳过滤芯电池充电器仪器主机采集杆电池便携箱蓝牙打印机路检路查伸缩采样杆不锈钢样品池柴油硫含量数据显示系统现场检测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电源样品盒密封膜摄像头ARM处理器核心检测平台采样系统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显示屏进行非破坏性分析短时间快速分析现场直接分析测定安全系统红外和可见光双探测器USB数据线高性能检测器X射线管银靶高亮度彩色电阻屏仪器自带专用铝合金T型槽式散热装置信号采集处理光路设计内置气压传感声音提示功能和灯光提示功能仪器外置标准片手提箱全中文集成化软件防尘布USB下载线缆电源线主机交流电源适配器手腕带土壤样品迈拉膜NaI探头USB联上位机数据线操作培训光盘高强度ABS防水包装箱高速稳压充电器手持式扩音器产品技术升级安装调试制造监造检验技术资料装卸费交通运输业保险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00106ah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CQS22A0007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CQS22A0007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16日
一、项目号:
CQS22A00074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00106AH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商勤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11号24层2403
中标(成交)金额: 1,4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 | 浪声 | TrueX 700 | 5台 | 12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士兵 廖聪学 肖瑜 刘胜虎 蒋颜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006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标的信息如下:热成像夜视仪 品牌: 威盾、规格型号:WD-1080、单价:30000元、数量:2台;油品硫含量检测仪品牌:浪声、规格型号:PeDX oil+、单价:180000元、数量:1台;便携式核素识别仪品牌:仁机、规格型号:RJ34-3502、单价:58000元、数量:5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经办人:杨旭光 战健
采购人电话:023-88521528 023-8852114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姝 史庭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875 6770209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姝 史庭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875 67702099
十、附件
公开招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终审稿) (1).doc
公开招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终审稿) (1).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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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13502400834220032
装备标准化建设招标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00106AH项目号:CQS22A00074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五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6-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六、培训-23-五、知识产权-23-四、付款方式-2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2-二、报价要求-22-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22-
四、无效投标条款-27-三、评标标准-25-二、评标方法-24-一、资格审查-2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4-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23-
四、开标-30-三、投标文件-28-二、招标文件-28-一、投标人-2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8-五、废标条款-27-
十、交易服务费-3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1-七、中标-31-六、定标-30-五、评标-30-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0-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8-一、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5-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4-十一、签订合同-33-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54-四、其他-48-三、商务文件-45-二、技术文件-43-一、经济文件-4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232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 201 | 4 | 1 | 工业 |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
银行信息 | ||||
账号 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账号 1 | 账 号 | 6228400477034785466 | ||
账号 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
账号 2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52354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账号 3 | 账 号 | 8301098925362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电话:023-88521528023-88521149联系人:杨旭光战健(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电话:023-67118096邮编:400023联系人:彭晓玲吴荐(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
1 | 车载样品保存设备(含车载电源转换器) | 15套 | 1. 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核心产品。 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 | 热成像夜视仪 | 2台 | 15套 | |
3 | 溶解氧仪 | 1台 | 2台 | |
4 | 恶臭监测仪 | 1台 | 1台 | |
5 |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 | 1台 | 1台 | |
6 | 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 | 2台 | 1台 | |
7 | 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 | 在用车尾气检测仪 | 1台 | 1台 |
8 | 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 | 车用尿素检定仪 | 1台 | 1台 |
9 | 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 | 油品硫含量检测仪 | 1台 | 1台 |
10 | 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 | 通用车载诊断仪 | 1台 | 1台 |
11 | 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 | 氮氧化物检测仪 | 1台 | 1台 |
12 | 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 | 5台 | 1台 | |
13 | 便携式核素识别仪 | 5台 | 5台 | |
14 | 手持扩音器 | 5台 | 5台 | |
15 | 撬棍 | 5个 | 5台 | |
16 | 便携式卫星电话 | 2台 | 5个 |
4.电压:DC12/24V;3.含车载电源转换器;2.制冷范围:-19℃-10℃,可根据需要调节温度,满足冷冻和保鲜;1.容量:≧20升;(一)车载样品保存设备(含车载电源转换器)“※”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热成像夜视仪6.3使用说明书15份。6.2车载电源转化器15个;6.1车载样品保存箱15台;6.配置清单5.净重:≦10kg;
6.高清≧200万摄像机,≧250mm大焦距,纯光学36X变倍、6X数字变焦,具有透雾、场景优化等功能;*5.双卡槽存储;支持双512-1T存储卡,超大容量存储,支持热拔插,可快速取出保存的证据;(另在提供2张1T储存卡)4.取证仪≧7寸高清液晶显示屏;具备高清1080P录像、拍照、存储及播放、变倍、聚焦、激光大小控制按键、功率三挡按键等功能;3.远程平台及客户端均可以本地录像及拍照;2.远程客户端可对取证仪的调焦、变倍进行操作控制,光源同步等控制;*1.具有WiFi无线传输和4G网络远程传输功能,野外也可以实现网络云传输;网络下平台、客户端,实现音、视频传输,并具有双向语音对讲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12.白天可以观察100米处的汽车车窗内人物活动;夜间透视汽车车窗镀膜玻璃,识别人脸;11.光源控制与镜头同步自动变化,并具有三挡控制,也可以按键或客户端软件调节光斑大小;10.具有8W红外980NM/940NM光源,肉眼无红暴设计,不会被目标处嫌疑人发现,确保行动安全;9.夜间微光下,可实现全彩摄像,发现1500米内的人物活动;纯黑下:识别800米内的人体活动;*8.白天识别≧2800米内的人体活动;识别280米内的人脸特征;清晰识别450米内的轿车车牌号码;夜间可以观测100-300米处的车牌号码,并在汽车大灯强光对射下也可以看清车牌号码;7.超低照度:全黑0.00Lux;彩色0.005Lux;黑白0.0001Lux;一体化ICR双滤光片日夜切换;(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18.本机支持选配终端设备(≧8寸win8系统电脑),也可以自行匹配笔记本电脑等设备;17.设备标配液压三脚架,单兵可手持、便携也可三脚架架设使用;16.主机重量:≤3kg;15.环境要求:工作温度-25℃~+55℃;储存温度:-40℃~+65℃;14.具有HDMI接口、SIM卡接口、2个SD卡槽、3根天线、RJ45网络接口、支持WiFi、4G网络云传输;13.设备内置DC12V锂离子可充电电池;(电池可更换可自行拆卸)
21.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20.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19.3另加1T储存卡2张。19.2使用说明书2份;19.1热成像夜视仪2台;19.配置清单
1.4仪器原理:荧光法溶解氧仪1.3工作湿度:90%(无冷凝)1.2工作温度:0~60°C1.1电源要求:提供两种供电模式(1)内部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2)外置的USB电源适配器:100–240VAC、50/60Hz输入;5VDC@2USB电源适配器输出1.工作条件(三)溶解氧仪
2.5数据传输:通过USB接口连接到至PC或USB存储设备。2.4数据存储:在“按下即读”模式和间隔测量模式时可自动存储。在“连续测量”模式时需手动存储。2.3数据内存:不少于5000组数据2.2显示:可显示1个电极的读数,电极:溶解氧、温度2.1语言:提供多国语言,其中包括中文2.技术性能指标
3.1.1量程:-10.0~110.0℃3.1温度3.电极技术性能指标2.9重量:≤600g2.7外壳防护等级:IP67(安装了电池盒后)2.6温度校正:关闭、自动和手动(取决于特定参数)
3.2.3分辨率:0.01mg/L3.2.2饱和度:0~200%3.2.1量程:0.01~20.0mg/L3.2溶解氧电极3.1.3准确度:±0.3℃3.1.2分辨率:0.1℃
4.3USB适配器及电源1个4.2溶解氧电极1支,1根4.1主机1台4.配置清单3.2.5大于8.0mg/L时,为±0.2mg/L3.2.4溶解氧的准确度:在0.1~8mg/L时,为±0.1mg/L
1.1传感器参数要求1.技术性能指标(四)恶臭监测仪6.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5.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4.4使用说明书1份
甲硫醇:0-10ppm,0.01ppm三甲胺:0-20ppm,0.01ppm总有机挥发物:0-20ppm,0.01ppm硫化氢:0-100ppm,0.01ppm氨气:0-100ppm,0.01ppm检测气体、检测量程、分辨率:
1.3模块化结构:机体内部分为三个检测模块,每个模块最多可选配检测六种气体,一共可选配检测十八种气体,模块之间的独立性最大程度上解决了气体之间相互干扰的难题1.2检测原理:电化学原理/PID原理/半导体原理精度:2%F.S(更高精度可订制)响应时间:≤10S(T90)臭气:0-2000(OU),1(OU)苯乙烯:0-20ppm,0.01ppm二硫化碳:0-20ppm,0.01ppm
1.8温湿度检测范围:温度:-20℃-50℃,分辨率:0.1℃;湿度:0-99%RH,分辨率:1%RH*(选配)显示模式:多种显示模式可选择,多通道数据模式,多曲线模式,多通道数据+多曲线模式,单通道+单曲线模式1.7界面显示:气体分子式,浓度数据、计量单位、气体曲线走向、电池电量、时间、温度、湿度、泵状态、无线状态、打印机状态、截屏状态等1.6显示技术:3.5寸彩色显示屏,分辨率320*4801.5浓度单位:ppm,mg/m³,%VOL,%LEL等,可一键切换显示,浓度值由仪器内部系统自动换算1.4采样方式:内置稳定流量泵,每个独立模块内各配一个流量泵,泵流量十档可调,流量范围:0-800mL/Min;
1.15操作语言:中、英文双语切换1.14抓屏设置:可以将当前主机显示的内容以BMP图片的形式保存在内存中,然后通过USB线将这个图片导出到电脑上,以供用户记录和参考1.12打印功能:可选配内置打印机或外置蓝牙打印机1.11无线传输:蓝牙(配打印机时),ZigBee,内置DTU无线模块(选配)1.10通讯及数据下载:输出RS232,RS485信号;1.9数据存储:标配8G的SD卡存储功能,存储间隔可以自行设置,可实现本机存储、查看、删除历史数据及报警记录,可直接通过USB连接电脑,快速下载存储数据的,TXT文档;配上位机软件下载、存储、分析、打印数据
1.21过滤装置:每个模块均内设多层过滤装置,高效过滤油、水、粉尘等杂质1.20工作湿度:0-95%RH(无凝露)1.19工作温度:-40℃-70℃,1.18充电接口:Micro-USB充电接口设计搭配常用数据线及移动电源即可随时随地充电1.17电池容量:3.7VDC,10000mA可充电的高分子聚合物电池,带过充、过放、过压、短路保护功能1.16报警方式:蜂鸣器、红色LED及显示屏上的报警状态提示、故障报警、泵异常报警、电池低电量报警、关闭报警,
1.25.2.充电器1套1.251.主机1台1.25配置清单1.24主机重量≤4kg1.23尺寸:(HxWxD)≧260x230x120mm1.22防爆认证:ExicIICT3Gc(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2.高清背光LED显示屏,彩色全中文显示,适用各种检测时段;1.现场检测可得到精准的油烟排放数据。适用于餐厅、食堂、酒店等餐饮油烟排放浓度的检测,也能用于工业非食用油油烟排放浓度的检测。(五)便携式油烟检测仪3.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2.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1.25.3.说明书1份
8.数据存储:5000组,现场实时打印确保数据不丢失;7.大容量锂离子充电电池,不低于8小时工作;6.自行设置横截面积并计算采样时间内的油烟排放总量;5.自行设置1~60min采样时间并计算采样时间内的最大值及平均值;4.可同时测量烟道的流速、动压、静压、烟温、烟湿等参数;3.人体工学,一体化设计,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现场携带;
14.检测数值13.外形尺寸:≦长×宽×高(950×220×105)mm12.环境温度:-20~45℃,环境湿度:0~80%RH(无冷凝);11.功耗:<12W;10.工作电源:AC220V±10%,50HZ;9.电池容量:≧5200mA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14.3.过滤芯5个14.2.充电器1个14.1.主机1台14.配置清单: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油烟浓度(0~60.0)mg/m³0.01mg/m³≤±5.0%采样流量(0.2~1.0)L/min0.01L/min≤±2.0%烟气流速(0~40.0)m/s0.1m/s≤±5.0%烟气动压(0~2000)Pa1Pa≤±2.0%烟气静压(-30.0~+30.0)kPa0.1kPa≤±4.0烟气温度(-40~125)℃±1.0℃≤±3.0℃烟气湿度(0-99)%1%≤±1.5%流量计前压力(-30.0~0.0)kPa0.1kPa≤±2.0%流量计前温度(-30.0~120.0)℃1.0℃≤±2.0℃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油烟浓度(0~60.0)mg/m³0.01mg/m³≤±5.0%采样流量(0.2~1.0)L/min0.01L/min≤±2.0%烟气流速(0~40.0)m/s0.1m/s≤±5.0%烟气动压(0~2000)Pa1Pa≤±2.0%烟气静压(-30.0~+30.0)kPa0.1kPa≤±4.0烟气温度(-40~125)℃±1.0℃≤±3.0℃烟气湿度(0-99)%1%≤±1.5%流量计前压力(-30.0~0.0)kPa0.1kPa≤±2.0%流量计前温度(-30.0~120.0)℃1.0℃≤±2.0℃
(六)手持式林格曼黑度仪16.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15.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14.6.说明书1份14.5.仪器箱1个14.4.把手1个
6.无线连接方式:蓝牙、WIFI5.测量时间:≤1s4.测量误差:±0.1级3.测量精度:0.25级2.检测范围:格林曼黑度0-5级(0、0.5、0.75、1.0、1.25、1.5、1.75、2.0、3.0、4.0、5.0)1.测量对象:压燃式发动机车辆和机械
12.用于检测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排气(排烟)中可见污染物的智能化仪器。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发及加载减速发法)》(GB3847-2018)与《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的林格曼技术要求。用于判别机动车尾气是否黑烟,并输出尾气林格曼等级数据。11.采集杆长度:120CM~140CM可调10.采集孔尺寸:≦9CM×9CM9.使用寿命:开关机≥10万次8.设备重量:≤2.5kg7.手机APP:支持手机APP,可替代手动操作
18.前端取样腔体采用高强度金属,重量轻、硬度大、耐腐蚀材、耐高温。设备光源和接收端配置光学保护镜片,防止烟气污染光源,维护方便。比色板具有独立开孔,便于清洁维护。17.OLED屏幕液晶显示,全中文式提示操作,直观方便。16.加长伸缩连杆,适用多种排烟口位置,并使操作员更远离尾气。系统内置补光设备,可进行日夜烟气黑度。*15.环境适应性好,可在-30℃~+45℃中使用。14.烟气采集口径大,能适应大口径的排气口。13.一体式结构,采集与分析单元合并,方便单人操作。无需预热,设备通电60秒内可进行使用。分析速度快,能在1秒内输出烟气林格曼黑度值。
21.3.充电器1个21.2.电池1块21.1.主机1台21.配置清单:20.具有识别功能满足控制设备开始进行检测及控制设备停止检测。19.具有自动校准功能,可调整摄像头参数自标准状态;
23.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22.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21.7.说明书1份。21.6.便携箱1个21.5.蓝牙打印机1台21.4.路检路查APP1套
CO2:0~18×10-2(%)vol;CO:0~10×10-2(%)vol;HC:0~10000×10-6(ppm)vo;2.测量范围1.用于测量汽车排放废气中的HC、CO、CO2、O2及NO气体浓度,自动计算显示空燃比λ,可对发动机燃烧性能及排放污染情况进行综合检测。具有高亮度数码显示,自动校零,自动数据线性化处理,气路阻塞时自动报警,故障时自动诊断所在单元,仪器适用于汽油、LPG、CNG、酒精及柴油等作燃料的发动机尾气成份检测。内置打印机(或蓝牙),满足新国标GB18285-2018及BAR-97标准,符合ISO3930或OIMLR99I级精度,可进行自由怠速、双怠速测量和多工况测量,具有操作方便,测量数据准确,工作稳定可靠等特点。(七)在用车尾气检测仪
CO2(0~16)±0.3×10-2(%)vol(绝对误差)或±3%(相对误差);CO(0~10)±0.02×10-2(%)vol(绝对误差)或±3%(相对误差);HC(0~2000)±4×10-6(ppm)vol(绝对误差)或±3%(相对误差);3.示值误差(注:所列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NO:0~5000×10-6(ppm)vol;O2:0~25×10-2(%)vol;
HC:1×10-6(ppm)vol;6.分辨率5.稳定性:自动校零,量矩漂移≤±3%;4.重复性:重复误差≤±3%;NO(0~4000)±25×10-6(ppm)vol(绝对误差)或±4%(相对误差);O2(0.00~25.00)±0.1×10-2(%)vol(绝对误差)或±5%(相对误差);
8.输出方式:数字直读显示,打印机打印气体名称,浓度最大值,测试时间、日期等。可附接口与计算机联网;7.预热时间:≦10min;NO:1×10-6(ppm)vol;O2:0.02×10-2(%)vol;CO2:0.1×10-2(%)vol;CO:0.01×10-2(%)vol;
12.2伸缩采样杆1个;12.1主机1台;12.配置清单11.重量:≦7kg;10.电源:AC220V50Hz;9.环境条件:温度-5~40℃,相对湿度5%-95%;
1.技术要求;(八)车用尿素检定仪14.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13.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12.4使用说明书1份。12.3显示终端(平板电脑)1台
1.6使用湿度:低于90%1.5不锈钢样品池1.4一分钟无操作自动关机1.3使用蒸馏水或纯净水校准1.20-40℃自动温度补偿(ATC)1.1显示方式:宽屏数字显示
1.12温度补偿:0至40°C(自动温度补偿)1.11指标:RI(nD)(折射率)范围:1.3330-1.4056分辨率:0.0001精度:0.00031.10指标:UREA(尿素):范围:0.0-51%分辨率:0.1%精度:±0.2%1.19电池使用时间:每节电池支持≥8000次的测量1.8储存温度:-10℃-50℃1.7使用温度:0℃-40℃
3.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2.2说明书1套2.1主机1套,2.配置清单:1.14仪器反应时间:≤2秒1.13样本量:0.3毫升
1.2结构组成:可用于快速、定量检测普通柴油硫含量,满足环保现场执法和管理要求。(非手持式、台式仪器)。1.1主要功能:1.设备主要功能及结构组成(九)油品硫含量检测仪4.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
2.4检测样品准备:用于制作样品的各类配件标准化程度高,制作样品的过程简单易操作,且样品在启动检测前无需经过复杂的前处理;2.3结果记录简便性:检测结果可现场读取并打印;设备可储存、调看不少于10万条历史检测结果或设备不少于25GB内存卡;*2.2数据显示系统:显示器:5-7英寸,采用工业级彩色触摸屏,仪器自带一体化可收纳式彩色触摸屏显示器,屏幕可上下翻转,便于直观查看数据2.1硫含量检测范围:≤3mg/kg,设备检测范围≤46000mg/kg;2.主要技术参数包括主机,以及现场检测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电源、样品盒、密封膜等全部配件,设备自身具备一定的抗震动和辐射防护设计,在使用现场不需要单独携带额外的支架或辐射防护配件。
*2.10电池:自带移动电源,支持连续检测样品数量≥50个,电池不插入设备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且插入设备也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2.9便携性:主机及所有配件(不需要携带到现场的替换配件不计入)方便一人携带,同时可解放双手、适合单兵作业。2.8操作系统简便:设备操作界面简便,满足环保执法常规需要。*2.7环境温度与湿度:0℃~40℃环境可正常使用,并可在-20℃~50℃环境下长时间存放。在20%~80%RH环境可正常使用;2.6内部电路和箱体:连续使用时间≥12000小时;2.5核心元件寿命:正常连续使用时间≥8000小时;
3.2使用说明书1份。3.1主机1台;3.配置清单*2.13云端服务功能:设备有配套使用可同步控制的移动端APP服务,移动端APP服务具有数据累积汇总,标签信息卡片化管理;可同步录入标签信息、测试仪器,返回实时数据;设备支持手工录入数据等功能*2.12安全性保证:设备应具有屏蔽样品舱等防护措施,具有在测试过程中样品舱的止锁功能。具有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安全联动锁装置,样品舱关闭后属于全封闭性能,操作界面有样品舱关闭提示功能,可通过软件和外部机械开关打开样品舱。2.11防震功能:设备须具有防震功能
1.2处理器:四核1.8Ghz;1.1操作系统:Android;1.平板主机参数:(十)通用车载诊断仪5.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4.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
1.8摄像头后置:≥800万像素;1.7输入电压:12V;1.6电池:3.7V13000mA;1.5通讯方式:WIFI/蓝牙;1.4显示器:≥10.1寸电容式触摸屏,≥1280×800分辨率;1.3存储器:≥4G+64GB;
2.4功耗:≤2W;2.3VCI接口电压:DB15:0V~35V;2.2通讯方式:蓝牙;2.1CPU:ARM处理器;2.诊断模块参数:1.9接口USB3.0/RJ45DC充电口/DB15接口;
4.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3.2使用说明书1份。3.1主机1台;3.配置清单2.6操作环境温度:-20℃~50℃。2.5内存:≥1MB;
4.数据存储方式多样化:逐秒数据、30秒数据自动存储,手动打印关键数据;3.核心检测平台积累10多年使用经验,长期稳定运行于国内外监测市场;2.仪表精度、响应时间优于国标;1.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UVDOAS)直接同时检测尾气中的NO、NO₂并计算叠加为NOx浓度。NO₂直接光学法测量,克服传统转换器法转换效率短期衰减严重、响应时间慢问题;NO采用紫外光谱法,不受水分干扰;(十一)氮氧化物检测仪5.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
10.测量数值9.检测机动车道路行驶实际排放浓度,能真实反映机动车排污量。8.设备非常易于安装,时间小于2min;7.测试数据形成行驶速度负载、行车轨迹与氮氧化物浓度的曲线图,数据直观方便分析;6.测试数据结果包括车辆行驶轨迹、车速、氮氧化物浓度、限值等;5.独特的取样探头固定方式,可匹配各种排气管径,连接牢固,拆装方便快捷;
测量参数 | 测量范围 | 测量精度 | 响应时间 | 数据采集频率 | 测量原理 |
NO | 0-1500ppm | ±3% | ≦3s | ﹥1Hz | UVDOAS |
NO₂ | 0-1500ppm | ±3% | ≦3s | ﹥1Hz | UVDOAS |
12.4.采样系统1套12.3.充电器1个12.2.平板电脑1台12.1.主机1台12.配置清单:11.通讯方式:支持4G、WIFI、数据可上传环保平台
(十二)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14.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13.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12.7.说明书1份12.6.便携箱1个12.5.移动电源1台
K,Ca,Ti,V,Cr,Mn,Fe,Co,Ni,Cu,Zn,As,Se,Rb,Sr,Y,Zr,Nb,Mo,Ag,Cd,Sn,Sb,W,Re,Pd,Au,Hg,Pb,Bi,Cs,Ba,Th,U等34种元素或以上,并且在仪器屏幕上同时显示34种元素及其含量。2.1检测元素:2.技术参数要求:※1.2测试方法:X射线。1.1用于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执法与应急监测现场分析测定,要求测试精度高。1.用途和测试方法:
2.7显示屏:2.6无需样品前处理,进行非破坏性分析,短时间快速分析,现场直接分析测定。2.5防辐射:不含放射性同位素激励源,环保性能强;X射线辐射剂量≤0.06μSV/h。*2.4安全系统:设备前端设有红外和可见光双探测器,硬件保护,非软件感应到X光后再关闭,测试窗口无样品时,自动关闭X射线,无需外加防辐射罩,具有散热和防辐射泄露的功能,保障使用安全。2.3数据传输与处理:蓝牙、USB数据线,也可外接平板电脑、手机专用APP软件连接仪器进行操作使用,方便简单。2.2可以储存和显示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和测试时间等。储存数据及图谱超过100000个。
2.9.2探测器:高性能检测器,能量分辨率≤145ev。2.9.1激发源:高性能微型X射线管,标配银靶,最大电压≥50kV。2.9工作条件:*2.8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专用分析级Android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非Windows操作系统,运行速度更快,无病毒侵入隐患,保障数据安全。*2.7.2屏幕与主机一体化固定角度设计,显示屏不可活动旋转,屏幕使用寿命更长,不易损坏,更适合现场应用。2.7.1屏幕尺寸:≧4.0英寸,高亮度彩色电阻屏,野外带手套也可操作,不采用直接嵌入PDA和手机的人机交互方式。
*2.9.8散热性:仪器除前端散热头散热以外,仪器自带专用铝合金T型槽式散热装置提高仪器散热性能,无需频繁等待探测器冷却,提高效率。2.9.7信号采集处理:光路设计,内置气压传感,根据海拔高度自动调节气压因子,轻元素激发效果相比提高40%,稀土类元素激发效果相比提高30%。2.9.6仪器具有声音提示功能和灯光提示功能,工作时有明显灯光提示。2.9.5仪器具有自动求平均值功能,方便客户现场求平均值。2.9.4工作湿度:相对湿度<95%。2.9.3工作温度:-20℃~+50℃。
2.10.5仪器外置标准片,开机免校准。*2.10.4电池具有剩余电量显示功能,方便现场随时查看电池电量;电池不插入设备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并且插入设备也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2.10.3电池一次充电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2.10.2检出限:ppm级别。2.10.1测量时间:≤30s。2.10指标要求:
2.12.2.防水、防尘、防震手提箱1个2.12.1.仪器主机1台2.12配置清单*2.11分析模式多样化:具备土壤、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多种模式,能够依据元素结果和内置环境质量标准(可自定义)快速判断样品是否达标,当样品中某种元素测试结果超过内置标准时,软件会进行预警提示。2.10.7全中文集成化软件,便于操作。2.10.6仪器可建立有针对性的校正曲线。
2.12.8.防尘布1张2.12.7.USB下载线缆1根2.12.6.电池2块2.12.5.电源线1根2.12.4.主机交流电源适配器1个2.12.3.电池充电器1个
4.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3.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2.12.12.说明书1份2.12.11.手腕带1根2.12.10.土壤样品1个2.12.9.迈拉膜30张
2.2.软件1套2.1.主机内置NaI探头1个2.仪器配置用于快速探测、识别和定位放射性威胁(如特殊核材料、工业放射源等),适用于环保、边境控制、海关检查等第一响应或执法人员,以保证财产和人员安全。1.用途(十三)便携式核素识别仪
3.4.能量范围:30keV~3MeV;3.3.闪烁体尺寸:不小于Φ30×50mm;3.2.防过载探头:带能量补偿GM探测器;3.1.探测器类型:进口低钾NaI(TI)+低噪声石英光电倍增管;3.技术参数2.3.其他必要配置
3.10.识别能力:5种以复合辐射场;3.9.能谱分析:1024道伽马分析器;3.8.核素库:设备自带核素库,并且手动添加任意感兴趣核素(工业、医疗、天然核素及核材料);3.7.灵敏度:≧450cps/(μSv/h)(相对Cs-137);*3.6.活度响应:对137Cs的活度响应不低于0.15(×10-3)s-1Bq-1,重复性不大于8%*3.5.能量分辨率:≤7.2%(662keV)
3.16.阈值设定:自本底3倍连续可调;3.15.显示单位:μSv/h、mSv/h、mR/h、μGy/h、mGy/h、cps、CPM、mSv;3.14.数据存储:4GB以上可插拔数据存储卡;3.13.剂量率相对基本误差:±5%;3.12.寻源模式:实时cps计数;3.11.剂量率范围:1nSv/h~30mSv/h;
3.22.显示:不低于2寸320×240TFT彩色液晶显示;3.21.自我保护:超阈值保护;3.20.报警方式:声光报警、震动报警可任意组合;3.19.报警项目:超阈值报警、探测器故障报警、低电报警、超量程报警;3.18.开机自稳谱功能:不使用放射源的情况下开机自动稳谱和校准;3.17.周围剂量当量率的相对固有误差:≤±5%;
3.28.包装箱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3.27.设备重量:≤1500g;3.26.上电工作时间:≥24小时;3.25.外壳:高强度ABS;3.24.数据分析:配备USB接口及上位机软件;3.23.应急性:开机即可使用,无需预热;
3.32.2.USB联上位机数据线1根3.32.1.主机1台3.32配置清单:3.31.操作培训视频光盘(每单台配);3.30.湿度范围:≤95%(40℃);3.29.温度范围:-20℃~+60℃;
4.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校准证书。3.32.7.软件1套3.32.6.操作培训光盘1个3.32.5.高强度ABS防水包装箱1个3.32.4.4G大容量存储卡1个3.32.3.高速稳压充电器1个
4.录音时长:≥350秒;3.失真度:≤5%MAX;2.传送距离:>400m;1.最大功率:≥20W;(十四)手持式扩音器5.设备在质保期内需每年提供1次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定或校准报告。
9.2使用说明书5份。9.1手持扩音器5台;9.配置清单8.功能:具备喊话、USB插口、报警、录音、放音功能。7.频率:200HZ-10KHZ;5.喊话时长:>12小时;
(十六)便携式卫星电话3.1撬棍5个;3.配置清单2.规格:1.0-1.5米。1.采用优质高碳钢一体成型,头部淬火,高硬度,高韧性;(十五)撬棍
6.卫星短信:≥140字节5.后摄像头:≥2000w像素;4.前摄像头:≥800w像素;3.定位:北斗、GPS、GLONASS;2.主控CPU处理器不低于2.0GHZ8核;支持电容触摸,双卡双待;1.显示屏:≥5英寸;
12.基本功能:语音、短信、数据,支持电信、移动、联通的4G全网通频段;11.卫星语音:1.2/2.4/4.0KBPS;10.防护:IP68防护等级,抗不低于1米硬面跌落;9.卫星天线:位置天线、天线旋转可拆卸、支持外接手持全向天线、车载全向天线等;8.工作时间:电池容量≥5000mA,待机时长:≥150h,卫星通话时长:≥8小时;7.传感器:重力传感器、距离传感器、光线传感器、地磁传感器、指南针;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3.2使用说明书2份。13.1主机2台;13.配置清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二)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期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二、报价要求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3年。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在采购人有需求的情况下可提供代为使用设备服务。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1.3技术升级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
(四)质保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三)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入);四、付款方式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投标人对其所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不定期培训,培训地点、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
二、评标方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一)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 (50%) | 50 | 1.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 2.扣分条款: 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有5条以上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0分。 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20%) | 售后服务能力 (5分) | 1.投标人承诺在重庆本地已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或承诺在中标后在重庆本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20%) | 售后服务能力 (5分) | 2.投标人提供GB/T 27922-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四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三星级(含三星级)及以下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20%) | 售后服务保障(6分) | 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20%) | 技术人员保障(3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在培训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培训方式、培训次数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方案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3分;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方案科学一般、实用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
3 | 商务部分(20%) | 业绩 (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涵盖本项目全部产品(可以多个合同组合为1份)得6分,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涵盖本项目产品达到八项(可以多个合同组合为1份)得4分,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涵盖本项目产品不足八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每个业绩产品均需提供销售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能够清晰反映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任一证明材料中),另需提供甲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4 | 政策性加分 (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 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
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货物内容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转包或分包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2货物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其他技术资料(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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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项目号:(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三、商务文件(三)其他技术资料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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