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ld-c-2023-018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申处1395218134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彬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XLD-C-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万
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30 09:00到2023-04-06 17:00
获取方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于2023年3月30日北京时间09: 00至2023年4 月6日北京时间17:00
(节假日除外)通过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
取文件,如不获取文件,参与磋商将被拒绝。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账户
名: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 号:320501712436000009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获取磋商文件打款截图
(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现场获取文件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幢536;邮箱获取
文件方式: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316484196@qq.com 邮箱(邮箱主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
称),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服务经办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
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1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1 14:30
开标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幢534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委托具有成功案例的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参与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技术服
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合同履行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底(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
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
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申处
电 话: 1395218134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地 址: 汉风路以西、镜泊路南侧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535
联 系 人: 赵彬
电 话: 051687986661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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