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宜春车务段萍乡站1#站房玻璃幕墙大修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YCCWD202402
____________(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车务段,资金来自大修,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春车务段萍乡站1#站房玻璃幕墙大修。
项目地点:萍乡站。
项目规模:萍乡站1#站房玻璃幕墙大修。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含招标文件工程量中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 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被邀请的单位请勿报名,其投标无效。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标书款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银行转账(注明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费用)
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36050155015000000553
4.2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未按指定账户汇入标书款视为未购买标书),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4日14:40至15: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5:00,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天佑路49号京九物流大楼405。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5:00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天佑路49号京九物流大楼40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2月25日17时00分前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车务段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5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8170590758
招标代理单位: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9号
邮编: 330002
联系人:熊伟强 吴文朦
电话: 0791-87030653、13617911270
传真: 0791-87030652
邮箱:519773299@qq.com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车务段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确认函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车务段:
我方已接到你方2024年2月20日发出的宜春车务段萍乡站1#站房玻璃幕墙大修投标邀请书,我方已收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