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1标泡沫聚合轻质土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1标泡沫聚合轻质土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标段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ZT1标段路基工程泡沫聚合轻质土专业分包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主体工程一标段(ZT1)起点位于G15沈海高速公路与G2011青新高速交叉位置,路线起点桩号K566+564.626,终点桩号K574+500.0,主线里程长度7.935km,位于平度市南村镇。主要有路基工程(含河道防护)、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项目、数量及概况: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物主要包括泡沫轻质聚合土8129.02m3。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在招标人处办理了准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的,请于2024年3月10日12时3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前在中铁鲁班平台响应,并按照投标方资格审查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线下发投标方审核。 4.2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532912636410668 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ZT1标泡沫聚合轻质土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 4.3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发送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厂家名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沈海高速1标项目泡沫聚合轻质土包件投标保证金回单) 4.4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交付。(意向投标人提供电子邮件信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在线线下同步提交,在线上传至鲁班平台,线下密封送交。 5.2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 3月23日17:30时以前送至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ZT1标项目经理部,逾期送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6、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151号 联 系 人:孙全政电话:15737973258 邮箱:79128225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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