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4
四川瑞达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关于
德阳市三星堆旅游环线(天府旌城连接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路基劳务分包招标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提交到平台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开户名:四川卓远企业征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101310000001386
转账时请注备:项目名称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变更为: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提交到平台指定账户,账号如下:
开户名:四川卓远企业征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1013130000001386
转账时请注备:项目名称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5条:
本公开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最终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记取。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四川卓远企业征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101310000001386
注: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变更为:
本公开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最终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记取。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四川卓远企业征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德阳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1013130000001386
注: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