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城城南片区B-05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 件
邵公资土网拍告字〔2023〕LH第8号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隆回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隆回县城城南片区B-05地块部分 | 花门街道(原青丰村) | 53357.1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008.2 | 5000 | 50 |
2、网上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交付土 地条件 | 行业分类 | 商住建筑面积比(%)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投资总金额(万元) | 开发建设期限(月) |
隆回县城城南片区B-05地块部分 | 1.0≤R≤3.1 | M≤22% | L≥30% | ≤100 | 现状 | / | ≤10% | / | / | 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另行设置底价,由出让人在拍卖开始前30分钟内录入底价。
二、出让人、网上拍卖人
出让人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141号
网上拍卖人名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拍卖人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确定最高报价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底价规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五、网上拍卖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网上拍卖公告时间:2023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
2、网上拍卖时间:2023年4月28日15时00分
3、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
4、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拍卖期间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并应当在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前两天完成办理数字证书事宜。网上办理方式: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信息公开”进入“通知公告”,阅读《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湖南CA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网上申请时间为一周左右)。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shaoyang.gov.cn),点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钮,用户在电脑端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证书登录】自动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然后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信息”再点击“国土资源”浏览“标的名称”,选择拟参与交易项目,查阅和下载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同意《竞买须知》内容,选择竞买方式,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任意选择一家银行,确认无误后提交,手机验证码通过后,获取网上交易系统账户的随机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到【交纳保证金情况页面】进行【保证金激活】获得相应地块的竞买资格,以上流程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取得竞买资格后,进入拍卖等待期,拍卖开始时,系统询问“是否愿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点击“是”按钮,参与竞买。
2、竞买人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邵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用户手册》和网上拍卖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竞买保
证金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土地出让金价款分三期缴纳,其中: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出让总价款的30%,6个月内再缴清出让总价款的20%,余款在一年内全部缴清,超过12个月土地价款未缴清的,在项目预售资金账户中全额划缴,土地出让价款缴入隆回县税务局专户。
10、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专户。
11、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
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12、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13、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4、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15、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16、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17、该宗地规划蓝线图面积为53807.2平方米,因部分房屋未拆迁到位,造成约450.1平方米不具备出让条件,本次不予出让。如果该宗地成交后一年内该部分土地具备供地条件,则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本次出让成交单价协议出让给受让人。
18、受让人需按照县人民政府提供市政道路建设方案,无偿配建地块东侧辰河路、南侧紫阳路部分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地块东侧辰河路(红线宽度为42米-60米(部分),长度为370.42米,占地约27.7亩),南侧紫阳路(红线宽度为24米,长度为287.94米,占地约10.37亩)约25000平方米市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最终配建市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审定的建设方案面积为准,在审批修建性详细规计划时一并审查,设计满足现时的《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费用约3800万元由竞得人自行负担,政府不另行补贴。市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需与该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部门并投入使用。市政道路的建设全程委托县重点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市政道路建设方案跟踪、监管和对接等工作。
19、为加快县城清风桥建设步伐,2023年县人民政府将立即启动清风桥立项、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清风桥施工招标在该出让地块内住宅商品房(含商业部分)开盘前完成,受让人须无偿捐赠清风桥建设工程预算造价20%的资金,捐赠资金专项用于清风桥建设。
20、交地工作由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后12个月内,交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字后及时交县自然资源局。竞得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按审定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21、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如下: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0739-8996696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范市委:13607393770
不动产登记中心蒋相云:15173957538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899668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