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攸财采计【2023】000136号
预算金额3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艳芳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艾斌辉0731-242591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攸县水稻病虫害监测及防控物资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攸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攸县水稻病虫害监测及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水稻病虫害监测及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3】0001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TD-HW-2023-127

4、采购项目预算:378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P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的物资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发货到指定地点。飞蛾类昆虫性诱电子测报系统必须安装正常使用后交付采购人。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P谈判保证金:40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个)

最高单价

(元/个)

采购预算

(万元)

1

二化螟绿色防控物资

二化螟诱芯

5500

10

5.5

二化螟诱捕器

5500

23

12.65

2

水稻虫害监测设备

飞蛾类昆虫性诱电子测报系统

1

49000

4.9

3

稻纵卷叶螟绿色防控物资

稻纵卷叶螟食诱包

4000

15

6

稻纵卷叶螟诱捕器

4000

22

8.8

合计









37.85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应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18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815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815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十、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一、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艳芳

2、电话:18890203752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4楼

(3)联系人:李艳芳

(4)邮 编:412300

(5)电 话:1889020375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泰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103

(3)联系人:艾斌辉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24259173、13077099477

(6)电子邮箱:251320275@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谈判公告附件及谈判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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