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2.4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dtt【2023】01号
预算金额52.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地天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903912772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HNDTT【2023】01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中标人:陕西中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TT【2023】01 号
中标价格:52.471216 万元
2、采购项目名称: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23 日
5、评审日期:2023 年 11 月 4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HNDTT【2023】01 号-1 该项目为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 期)工程,主要为墙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墙体彩绘、安装一体瓦、清楚破损对联、沥 青混凝土等。 陕西中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航 天城中心广场 1 号楼 1107-2XK94【集群】 524712.16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待王街道小王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 签订后 15 日历天 卢奇 陕 26121225444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的 7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收费金额:44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得分及排名如下:
第 1 名:陕西中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84.67 分
第 2 名:河南鑫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77.50 分
第 3 名:焦作市安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68.91 分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 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小王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小王村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1599377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地天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 号楼 A 座 5 层 5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03912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03912772
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小王村村民委员会 河南地天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市马村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二)有义务按约定及时进行结算,支付修理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二)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三)按承诺的维修时限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四)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保证维修质量;
(五)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六)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六、其他约定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发生的丢失、损坏,第三人或乙方工作人员擅自驾驶送修车辆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
任。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维修完毕后,甲方去提取车辆时,乙方提供汽车维修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应在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集中支付的应按照
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
供应商名称:乌兰浩特市程达润滑油商店
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普惠支行
银行账号:115701201080014329
(二)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
八、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九、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第3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