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06.9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劳务施工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包括东延伸工程及西延伸工程。东延伸工程起点为东钱湖站(4号线已建),终于国际会议中心站(在建),正线里程自S(X)K35+947.548至S(X)K38+321.919,线路长度约2.37km,均为地下线。西延伸工程起点为慈城西站,终于慈城站(已建)正线里程自YXSK(YXXK)10+000.000至YXSK(YXXK)11+765.045,线路长度约1.77km,均为高架线。 工程承包范围:轨道工程施工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包括东钱湖站(不含)至国际会议中心站、慈城西站至慈城站(不含)正线、配线的轨道工程。(1)正线:S(X)K35+947.548~S(X)K38+321.919;YXSK(YXXK)10+000.000~YXSK(YXXK)11+765.045。(2)配线:国际会议中心站、慈城西站设置的渡线。高架桥面防水工程施工范围:慈城西站至慈城站(不含)高架桥面防水工程。 2.2招标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施工项目。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本标段正线、配线铺轨共计 8.09km(地下段 4.646km,高架段 3.444km)。其中地下段一般整体道床铺轨 4.329km,橡胶弹簧浮置板道床铺轨 0.317km;高架段一般整体道床铺轨 1.147km,隔离式减振垫浮置板道床铺轨 2.297km。 高架段整体道床铺设 9 号 4.6m 间距合金钢交叉渡线 1 组,地下段整体道床 铺设 9 号 16m 间距合金钢交叉渡线 1 组。安装液压缓冲车挡 4 处,钢轨涂 油器 11 台,线路及信号标志 240 个、轨道基标 1666 个、位移观测桩 118 个。地下段铺刚性防水层 149.64m2。 2.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 01单元东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劳务投标限价2069730.85元(贰佰零陆万玖仟柒佰叁拾元捌角伍分) 02单元慈城西站-慈城站劳务投标限价1374519.62元(壹佰叁拾柒万肆仟伍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 含增值税总价款合计3444250.47元(大写:叁佰肆拾肆万肆仟贰佰伍拾元肆角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格。中铁三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分包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17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标书递交方式: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鄞县大道211号东钱湖211创意空间中铁三局项目部,刘高宇收,电话13362143002。如受疫情影响收件地址有变化,会另行提前通知。 5.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定截止时间3日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5.3地点:中铁三局集团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部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持身份证和委托代理证明准时进入会议参加。如开标方式或会议号有变化,招标人将提交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鄞县大道211号东钱湖211创意空间中铁三局项目部 联系人:刘高宇 电话:13362143002 7.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河北省廊坊市建行燕郊支行 账 号:13001703648050507740 户 名: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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