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老河口年鉴》内刊彩色宣传页征集及发行权(5年期)
金额
25.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r2024hb1000094
预算金额25.65万元
招标公司老河口市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周孝文0710-3346223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老河口年鉴》内刊彩色宣传页征集及发行权(5年期) | 项目编号 | TR2024HB1000094 | ||||
标的挂牌价 | 256545.00元 | 报名保证金 | 1.5万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8月21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9月3日 | 转让方 | 老河口市档案馆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
标的简况 | 《老河口年鉴》是记载老河口年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生的年刊。由中共老河口市委、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主管,老河口市档案馆(市史志研究中心)主编。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老河口年鉴》五年期的内刊彩色宣传页征集及发行权。年收益为51309.00元,此次挂牌价为五年总收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源之信咨字[2024]2007号 | ||||||
评估总值 | 51309.00元/年 | ||||||
评估备案情况 | 备案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交易价款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负责入编《老河口年鉴》彩色专版图文资料征集、编辑设计、校对等工作,注重彩色专版版面宣传主题鲜明,紧扣老河口市地域经济特色,版式设计美观大方。使用的设计图形、文字等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承诺彩页征集进度须在3-4个月内完成,不得影响《年鉴》当年的卷开印。 3.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代理期间不得擅自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超越代理权限以为的工作,其受让方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转让方的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遵纪守法,服从转让方管理,维护转让方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4.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为《老河口年鉴》彩色宣传专版代理及发行权5年期的总价。标的成交后,成交价款按年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1.5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本次代理发行权限为5年,成交价款按年支付,受让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应成交价款,若受让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价款,转让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受让方需认可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源之信咨字[2024]2007号)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标的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近三年承担两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公开出版的年鉴成书及合同原件) 5.意向受让方需具有湖北省或者襄阳市地方志专业人才证明。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1.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2.提供近三年承担两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公开出版的年鉴成书及合同原件); 3.具有编纂志书、年鉴等人才的相关证明。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交款凭证; 6.公司具有编纂志书、年鉴等人才的相关证明; 7.提供公司近三年承担两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公开出版的年鉴成书及合同原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
现场报名地点 | 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老河口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口路6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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