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耕
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
金额
532.6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卫交采zb017号
预算金额
532.64万元
招标公司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达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王磊61820040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博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高迎秋010-61820040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卫交采ZB01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2.648658万元,招标人为卫辉市 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深耕、平整耙地服务,拟招标面积为62664.55 亩,其中一标段:李源屯镇及开 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000 亩,二标段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 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340亩,三标段后河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610 亩深耕;四标段:顿坊店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356.22亩:五标 段:庞寨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 5318.62亩;六标段:柳庄乡及开展 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1569.11亩;七标段:唐庄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 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4254.6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
据留存。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 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 南一服务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卫辉招标采 购-2024-32)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 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卫交采ZB017号 2、项目名称卫辉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26486.58元 最高限价: 5326486.58 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卫辉招标采购-2024-32-1 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000亩 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850000 850000 2卫辉招标采购-2024-32-2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340亩深 耕、平整耙地项目 708900 708900
<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 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获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 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 项目名称) 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达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达么庄村 联系人:王磊 电 话:61820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层 联系人: 高迎秋
电 话: 010-61820040 电子邮件: 26319292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兔责人)住_iφψzL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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