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邦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恩施市冷水河治理工程(罗坡坝段、小溪段)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12月28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工作人员、芭蕉侗族乡水利站工作负责人及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建设情况、生态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先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由甘溪河马河滩段、后池段,芭蕉河林博园段、朱砂溪段共四段组成。项目治理河段总长11259.00m,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3.747公里,新建堤防护岸7039.54m,损毁堤防修复总长约250m;沿河道两岸每隔约200m设下河梯道,共布置13处,其中朱砂溪村段3处,林博园段2处,后池段2处,马河滩段6处;布置朱砂溪段穿堤管涵1处,穿堤排洪管涵8处,其中后池段2处,马河滩段6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于2017年12月委托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4月16日,恩施市环保局以恩环建评[2018]20号文对《湖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项目环评总投资279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2686.7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4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建设工程和环评工程内容相比较,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中工程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未侵占规划外土地;

2)建成后对临时占地实施了土地整治,并在较宽河道以及水流平缓处建设了生态护岸;

3)加强环保意识教育,提高了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减少了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未产生捕猎野生动物行为;

4)弃渣场已进行覆土绿化。

2、废气

1)施工中加大洒水频率,有效降低了起尘量;

2)对土石堆和运输车辆上的颗粒或粉状物料设置篷布覆盖;

3)施工单位采用边疏浚边处理边利用的流水作业方式,疏浚产生的土石方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清理和场地平整;

5)大风和雨天未施工;

6)本项目未另设施工便道,利用原有乡村道路进行运输,每天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有效减少了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

3、废水

1)项目未在下雨天气大挖大填,并在施工区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如洒水降尘,其余抽至河滩,经河滩过滤后进入河流;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4、噪声

(1)项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机械合理布局,严格管理人为施工噪声,施工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及时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未产生大声鸣笛现象。

5、固体废物

1)废弃土石方和清淤砾石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环境的影响与验收调查结果

本项目是一项河道治理工程,随着施工的结束,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影响较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进一步做好弃渣场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1月3日-2019年2月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人民路44号

联系人:杨邦文

联系电话:18602799899

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

2020年1月3日

点击下载:最终版2-金银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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